很佩服有些电影和电视编导,常常想在时人中找题材作电影故事。真不是开玩笑的,这些人的勇气,的确值得佩服!
因为困难实在太多了。
还没有去世的人,未曾盖棺,焉可定论?而即使已经逝世多时,也有亲戚朋友一众
有干系的人等存在。在容易兴讼的社会,往往就会因此引起一连串诽谤官司,烦死人。
所以,有时好朋友想做这类事,我例必大泼冷水。而且自己也绝不肯参与其事。
有位英年早逝的大歌星,有人要为他写歌剧,问我要资料,我半声不哼,完全拒人千里!因为说了也是白说。提供出来的真资料,能用吗?除非给了豹子胆下肚。但即使胆大包天,真的用上了,也必定后患无穷。起初一番好意帮助朋友,到头来反而为友人带来麻烦,何必呢?
要拍电影和电视剧,故事自由创作就好了。一支笔,天马行空,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有些朋友有特别好玩的趣事,也不妨改头换面,用在剧本里,大不了在片尾剧终处加个“本剧故事纯属虚构”便少了很多麻烦!
况且,即便偶尔有一两部这类题材的影视作品,最终能够排除万难,拍摄完成并推出演播的,也极少有什么好成绩。通常既不叫好,也不叫座。即使侥幸没有缠上诽谤官司,但也是名利俱无。辛苦一番,得不到什么好处!
因为观众是聪明的。大家都是中国人,明知很多事知道了也不会说。连说也不会,要如实拍出来,更加全属奢望。所以一遇到这类东西,看的兴趣就低,怕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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