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精品战略的政策条件与产业趋向(4)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2日13:46  《视听界》杂志

  为了达到播出剧以现实题材主旋律作品为主的目标,总局加强了对上星频道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结构的调整,要求中央电视台和各省级电视台主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的电视剧,必须以弘扬主旋律的优秀现实题材为主,确保黄金时段播出剧目的价值导向和艺术水准,从宏观上调控其题材、种类和比例;严格限播不符合规定的剧目,调控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剧目,停播播出中引起不良影响的剧目。通过这些措施,增加了优秀现实题材电视剧的播出比例,减少了古装剧的播出数量。总局还严格执行一部剧在黄金时段上星播出不超过四家的规定,尽量避免同质化播出造成频道资源浪费,对独播剧购片方式给予肯定,促进电视剧“百花齐放”。

  2.净化荧屏,加强对低俗、暴力和恐怖问题的管理

  近两年来,在播出审查方面,总局发出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对电视剧生产播出进行行政命令直接干预,加强对电视剧中低俗、暴力和恐怖等问题的管理。针对电视剧《林海雪原》改编中引起的关于“红色经典”题材剧改编的广泛争论,2004年4月9日,总局发出了《关于认真对待“红色经典”改编电视剧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狠刹乱编乱改红色经典之风,所有红色经典电视剧要报送总局电视剧审查委员会终审;要求各省级广播影视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红色经典”剧目的审查把关工作,要求有关影视制作单位在改编“红色经典”时,必须尊重原著的核心精神,尊重人民群众已经形成的认知定位和心理期待,绝不允许对“红色经典”进行低俗描写、杜撰亵渎,确保“红色经典”电视剧创作生产的健康发展。通知规定必须谨慎对待红色经典题材,避免误读原著、误导观众、误解市场的问题出现,改编应该保持原著的完整性、严肃性和经典性。

  2004年4月19日,总局又发出《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净化荧屏,把涉案题材的警匪剧的负面作用减少到最低限度,进一步规范对这类题材电视剧的审查和播出工作,要求所有电视台的所有频道(包括上星频道和非上星频道)正在播出和准备播出的涉案题材的电视剧、电影、电视电影,以及用真实再现手法表现案件的纪实电视专题节目,均安排在每晚23时以后播放,特殊需要的须向总局专项报批。各省级电视剧审查机构对涉案题材的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要加强审查把关,血腥、暴力、凶杀、恐怖的场景和内容要删减、弱化、调整,播出数量要大幅度削减,题材数量要严格控制。

  2004年4月,总局颁发了《黄金时段不得播放渲染凶杀暴力涉案题材影视剧的规定》,这对净化荧屏、引导制作方生产健康向上的作品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依据总局下发的《关于整治影视节目中暴力内容的通知》的精神,各级电视剧审查部门重点加强了对暴力内容的审查,对渲染展示血腥和暴力的情节严格删除。对于已经获准发行或已播出过的电视剧,要求全国各级电视台在播出或重播前要严格执行重播重审制度,严格删减、弱化各类不当画面和情节。

  2007年9月18日,依据《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总局下令停播以女性犯罪案件为表现内容的电视剧《红问号》,并要求:对类似以集中展示系列犯罪案件为主要表现内容、格调低级庸俗的剧目不予备案,不予审查通过。停播《红问号》对电视剧创作、生产、播出等各个环节产生了一定警示作用。

  总之,电视剧产业发展政策和管理政策已经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内形成了一个基本完整的体系,成为中国电视剧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依据,政府主管部门对于电视剧题材、播出的集中管理,也是国产精品电视剧制播的有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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