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囧途》状告《泰囧》侵权

2013年03月04日12:08  大河网-河南商报 微博

  《西游·降魔篇》的票房强势已经威胁到《人再囧途之泰囧》(简称《泰囧》)的华语片票房冠军宝座,祸不单行的是,《人在囧途》制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于近日以“侵权”罪名将参与《泰囧》制作的四家公司诉至法院。据悉,此案已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人在囧途》状告《泰囧》侵权

  3月2日,《人在囧途》制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在京举办媒体发布会,宣布将正式以“侵权”罪名起诉参与《泰囧》制作的北京光线传媒等四家公司。

  发布会现场,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复印件,按照复印件所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项诉讼。现场记者们还收到了主办方发放的一份名为“我们为什么要起诉《人再囧途之泰囧》”的宣言,该宣言里赫然提到,“大腕,你不能这么干!大哥,不带这么欺负小弟!”的字样。

  而在被问到更多案件相关详情时,原告方负责人表示不便过多透露,他们还说,此次起诉四家制作公司同时,自己保留追加其他侵权人为被告的诉讼权利。

  案情:《泰囧》不是《人在囧途》的续集

  原告表示,拥有《人在囧途》一切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微博有消息传出,称原告或要求索赔一亿元,不过原告及律师在会后没有接受采访,也没有提出理赔以及具体金额,但他们列举了多项起诉理由,根据《泰囧》片方发布的众多文字、图片、网上视频等,发现三点原因,认为《泰囧》对《人在囧途》构成了侵权。

  一、被告故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暗示、明示两部片子是有关系的,《泰囧》是《人在囧途》升级版、第二部、续集等,使观众误认为是《人在囧途》原出品人、原班人马精心打造并奉献的又一部力作;

  二、被告在全国各地的宣传、广告中,直接、大量地擅自使用《人在囧途》特有的名称,导致观众严重地混淆、误认;

  三、将《人在囧途》与《人再囧途之泰囧》两部电影进行的比对中清晰地发现,无论从电影名称、构思、情节、故事、主题还是台词等处,两部电影实质相同或相似。

  原告的律师表示,被告的剽窃行为构成侵权,不过是把片名改了一个字,将“在”换成了“再”,表达的意思就是“再一次”,令观众产生这是续集的联想。光线影业[微博]老总王长田[微博]关于《人在囧途3》将于2014年与观众见面的言论也表明被告至今仍在使用《人在囧途》的名称,继续实施着侵权行为,导致观众的误认和混淆在进一步扩大。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光线影业宣传曹小姐,对方表示目前光线影业不会对此事作出回应。随后,记者又致电《泰囧》导演徐峥[微博]的经纪人刘女士,对方表示正在开会,对于《泰囧》被告侵权一事还不太清楚情况,需要了解清楚以后再回应。

  网友评论

  原告特阴险

  一生有你_在心底:《泰囧》上映之前就宣传了吧?那时候怎么不告侵权,人家赚钱了才告?人品啊。

  镇魂歌-寂静岭-鬼夜行:《人在囧途》好没品,眼热分羹是表面,借机宣扬自己团队,混个话题。

  南砂:这家公司特阴险,《人在囧途2》的本子还在他家呢,故事跟《泰囧》不一样!本来,徐峥跟这家公司合作要拍《人在囧途2》,徐峥还立项了,后来这家公司骗徐峥,说让他做导演,叫徐峥撤项,然后他们自己偷偷去立了项,把《人在囧途2》的版权弄到手,踢掉了徐峥。后来徐峥才创作了《泰囧》。

  科学文化郑军:极度蔑视这种行为。当年徐峥可是拿着《泰囧》先和你们谈的,你不愿意拍,人家才另外找了光线的。

  被告有侵权嫌疑

  世界经典微博杂锦:不得不提的是,《泰囧》是靠《人在囧途》奠定了很大的观众基础的。观众也不能一边倒地支持《泰囧》而忽略了《人在囧途》。

  我的清早:即便是看《泰囧》发了,《人在囧途》要告它侵权也不丢人。故事主线在途中,徐峥和王宝强[微博]人物关系的设置、人物的塑造、性格的冲突、语言风格这些主要元素都是类似《人在囧途》的。

  壬生小狼:要不说,我还真以为是续集呢,确实有侵权嫌疑……不过在《泰囧》上映之前,宣传就已经开始了,那个时候不告,非得等人家火了才告,摆明分羹来了。这两伙人都是为了利益,谈不上谁比谁高尚。

  飞翔的钢铁:多少借了个名,好歹分一点吧。

  汪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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