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亿票房被“偷” 三四线城市成主力

2014年01月28日15:50  北京晚报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关于加强电影市场管理规范电影票务系统使用的通知》,向电影市场“偷票房”等行为“宣战”。此举被称为近10年来最大的一记针对净化电影市场的“重拳”。

  去年四月孙红雷主演的《毒战》票房被偷再次引起了人们对“偷票房”现象的关注。不像韩国等国家实行电影票与税单捆绑制度,制片方很容易就能从税收情况监控实际票房,相比之下,中国电影市场极为混乱,很多出品方以虚报票房作为宣传手段,但当自己的票房被盗时又大呼受害,诚信的全面缺失是电影市场乱象的重要原因。

  10%票房被偷走

  2010年12月,一段网络视频将“偷票房”首次曝光在大众面前:视频中一位观众在河北某影院购买《大笑江湖》的票,工作人员却拿出《赵氏孤儿》的票,反复强调凭此票看不会有问题;2013年4月,网友再度曝光四川某影院出现“偷票房”现象,称来看《毒战》,工作人员给的却是《厨子戏子痞子》的票……一系列“票房门”事件,折射出电影市场对票房的“畸形追求”。

  实际上,偷票房作为中国电影市场久治不愈的痼疾,上世纪90年代初就存在。正是这一痼疾,让2013年电影市场的真实数据“缩水”了近一成。光线影业总裁王长田直言,截至2013年底,全国电影可统计总票房217.69亿元,至少有20多亿票房被“偷掉”,相当于年度总票房的10%。

  偷票房分两种,一种是挪票房,即把一部电影的票房收入算到另一部电影,这种情况往往是发行方与放映方相互“勾结”,获得共同利益;另一种则是偷票房,是放映方私自出售不与发行方进行收益分成的电影票,全部的票款归放映方自己所有。

  据了解,一部电影上映后,在影院的票房收入中,除了固定的5%的电影专项基金和税款之外,其余收入都被按比例分配给了影院、院线和片方,影院和片方的分账比例一般维持在净票房的57比43。尽管看起来票房收入多半被留给了影院,但影院经营压力始终存在,“去掉房租水电以及人力成本,很多影院卖一张电影票的利润还没卖一桶爆米花的利润高。”浙江新远国际影城负责人张翼坦言,在个体影院经营者中,偷票房的行为尤为普遍。

  三四线城市是偷票房主力

  浙江影视集团董事长倪政伟认为,偷票房会让票房数据失去公信力,同时损害了电影制作方和发行公司的利益,从而危及整个行业。

  为了“捍卫”票房,一些规模较大的片方和发行方开始组织自己的市场监察队伍。2011年9月,中影、华谊兄弟、博纳影视、星美、光线五大制片方联合组建了“众大合联”监察公司,在主要城市影院巡查监督,一旦抓到影院违规行为就予以公报、罚款或是停片的惩罚。

  尽管监察公司的成立效果显著,但也仅限于一些大城市,在监察公司无法覆盖到的一些偏安一隅的三四线城市影院就成了偷票房主力。国盛影业总经理高军认为,三四线城市电影市场近年来急速扩容,这些地方的影院建设门槛比较低,投资人的职业素质不高,院线对这些地区进行市场监察的成本也较高,导致这些地区偷票房情况较严重。在光线影业总裁王长田看来,“对票房的偷挪漏瞒,某种意义上属于商业欺诈,是犯罪行为。仅凭几家制片方自掏腰包搞市场监察,力度远远不够,必须变成政府行为和法律法规上的行为。”

  立法才能治本 据了解,该通知的出台依托于此前出台的《电影院票务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技术规范完善的是系统售票服务与管理功能,从硬件上确保影院规范使用票务系统,杜绝双系统偷漏瞒报等行为,通知则强化了对票房软件市场准入和市场应用的管理,要求电影院线公司要加强对影院的巡查和日常监督检查。

  “新规定的作用在于整治投机取巧的经营者。他们价值取向并不是推动行业发展,而是仅仅局限于对眼前经济利益的追求。相应惩罚和监管措施的出台将有助于维护院线的正常经营秩序,有效规避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北京卢米埃影城经理郭辉说。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要有利益在,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北京乐视影业总裁张昭认为,行政条例不具备法律效力,通知能否落到实处,还要看电影行业管理部门和主要的市场运营者怎么配合。“广电总局整治电影市场的力度一年比一年大,客观来看,应该把此次政策的出台看作整治过程中的一步,而不是终点。下一步,应更多推进电影立法。”

  段菁菁 据新华社报道

(责编: Z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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