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女子向我报料说张国荣骗她,想让我报道。放下电话,我想了很多,十分钟后,我回电给陌生女子。她的名字已忘记了,只记得她是名混血儿,轮廓分明,打扮艳丽入时。我先约见她,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才可决定用什么方法处理。
我们在她家会面,她拿出了一些照片和证据,证明她与张国荣是相识的,还说了一些很不利于张国荣的话,详情和细节因年代久远已记不起了,但记得当时的感觉是她的话似
是而非,动机是要打击张国荣。她还说她手上有些照片是很爆炸性的,我让她给我看,她推说时机未成熟,我对她的话的真实性很有保留。
可是,其他传媒会跟我有同样的看法吗?如果他们只听一面之词,那会对张国荣很不公平。
我让她暂不要跟其他传媒联络,我会否报道也会尽快回复她,她说:“我找你,就是知道你可以联络到他,我就是想看他的反应。”原来如此。
回到公司,立即致电陈淑芬(张国荣经理人),转述陌生女子的话,陈淑芬一贯硬朗地问:“真要报道吗?”
我告诉她,我不报道,其他传媒也会报道,他们会用什么角度、何种手法,无人预计得到。至于我,我可确保自己的操守,我亦声明我不会因与张国荣熟稔而徇私,这是传媒要紧守的防线,陈淑芬明白。
由于陌生女子的话涉及法律问题及有可能构成诽谤,我不想报道失实,便破例建议当完成报道后,给陈淑芬、张国荣和他们的律师过目,他们只可在有可能引起法律诉讼的部分提出修改,我再交由我的律师审核,认为合理就会接受修改,若无必要,定不改写,其他不涉及法律的部分也不会变动。
过程很顺利,要修改的部分很少,我的律师也认为修改合理。
报道放在周刊封面,引起哄动。周刊十分畅销,却无损张国荣形象,陌生女子也达到目的,不再缠着张国荣,一举三得,还是破天荒地让艺人和传媒双方均看过报道才出街。
这一役,让我死了很多脑细胞,却是采访生涯中重要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