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周的乐坛盛事,应该是叶倩文在“红馆”的演唱会。演唱会的票卖得好,就多加一场,变成四场。
算起来,叶倩文是和我合作得最多的女歌星。我的电影歌曲,只要是女声独唱的,几乎全由她一手包办。像《上海之夜》的《晚风》、《刀马旦》的《躲也躲不了》、《倩女幽魂》的《黎明不要来》、《秦俑》的《焚心似火》等等都是。
叶小姐不会读乐谱,也不会看中文字,但她人极聪明,新旋律的示范录音带,她听两三遍旋律就一音不漏、半拍不错地背出来了。
而歌词,无论粤语还是普通话,她先要别人读出来,再用她自创的“叶氏音标”记录下来,那种拼音法只有她自己看得明白。
有次,我觉得这事实在妙,就在录音后把她的原稿讨来珍藏,视之为香港流行曲史的原始资料珍品。
她录音有个奇怪的习惯,每首歌,非要唱够一小时到一个半小时,才认为够水准。我这监制永远说她不过,明明起初的版本已够好,也只能偷偷保留,等她唱够瘾才收工。
有次,她拍戏坠马,尾龙骨(脊椎骨)折了,坐也不能坐。但歌要赶录,她就身子半弯地在麦克风前唱,唱得太辛苦,就趴在沙发上稍事歇息后再来。唱了几次,我觉得已经很好,就说:“Sally(叶的英文名),收工!”
她怎么也不依,因为没有唱够一小时半!结果,她一边额头冒冷汗一边唱。她性格如此,劝也劝不来,只好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