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不到金像奖颁奖礼过后,余波仍未了。
由于电视台转播失误,为迁就广告而硬生生将一些得奖嘉宾的台上发言删掉,令很多电视观众不满,纷纷致电媒体及广管局投诉;电影业人士亦普遍觉得此举是对大会的不尊重。TVB一夜之间顿成箭靶!
电视台高层惟有召开记者会澄清,申明他们只负责转播,整晚节目非由他们制作,而制作单位的不守纪律,例如迟迟未能决定谁上台、谁领奖,才是导致超时的主因。他们实属无辜。
金像奖协会必须承认,TVB所言属实,他们确没有做错,怪只怪彼此事前没有沟通好。
其次,当时的颁奖嘉宾和得奖者,一站到台上就被台下场务人员不断“打圈”(示意快说完)催赶,这对他们也是不尊重的行为,作为金像奖主席,也要向他们致歉。
于是,本来应说皆大欢喜的好事,一下子变得皆不欢喜。究竟中间出了什么问题,错在谁,又错在哪里?
思考了两三天,我总算找出答案。
关键在于,一个电影颁奖礼的进行过程,是不可能受到播出时限的约束,就算我们每一环节说好多少分多少秒,但电影人的天性本就不受控制,他们站到台上,要说多长多短时间亦不可能控制评估,于是,就出现了当晚电视机上出现的矛盾!
已发生的错误追究也没有用,重要是如何吸取今次的经验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我想过,解决这根本矛盾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要同步出街(播出)。明年,颁奖礼可以提早在7时半举行,电视台则照旧8时半才播出,有一个小时的“走盏”(灵活应用),绝对宽裕。得奖人和嘉宾大可妙语连珠,不受限制,电视台则可按需要来剪辑,起码能分轻重。
而且,整个晚上不必为迁就广告时段而中断,出现冷场,而是一气呵成地进行,气氛肯定更热烈。
争执应到此为止,开始为明年的晚会作更好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