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看电视上的《人物》栏目,主人公是“滚石”乐队的主唱米克.贾格尔。当中有个细节比较有意思,贾格尔一天突然举着份报纸对摄影机讲“真是服了这些记者”。原来英国《太阳报》的记者通过“内线”搞到了“滚石”正在录制当中的新歌歌词,不仅予以全文刊登还就此大做文章,指出贾格尔新歌其实是在讽刺他的前妻。
其实,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即便在娱乐产业并不那么发达的中国也能找出不少类
似的经典案例,比如摄影记者潜伏数日拍出刘晓庆走出监狱的一瞬,再比如偷偷潜入演员客房拿到一份“华语大片”的剧情脚本等等。当然,近两年国内也由此产生了不少关于娱乐新闻“公众知情权”与“名人/作品隐私权”的纠纷与争辩。
在我看来,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问题,只要娱乐产业与娱乐新闻共同存在一天,双方又以“职业”的态度与手段开展工作,这个矛盾便无法化解。
作为娱乐产品的生产者,大多希望作品的宣传工作能够按照自己的计划、节奏开展,而不希望将作品的秘密提早曝光,造成关键时刻吊不起消费者应有胃口的局面。这个道理放之四海皆准。在国内曾出现过《千机变2》在拍摄期片方与媒体记者的摩擦,而像《007》这类的好莱坞大制作影片也不会敞开摄影棚叫记者们随意地畅快拍照。因为片商们最清楚的是,如果影片的大量细节提前揭秘,虽然一时满足了部分影迷的急切心理,但邦德和邦家女郎们很可能马上就成为新一集《惊声尖笑》(以戏谑热门大片著称的一套低成本喜剧片)里嘲弄的对象。
而另一方面,作为娱乐新闻的报道者,大多希望得到的是“独家”与“超前”。于是,娱乐记者们以职业的工作态度与工作手段对娱乐作品、娱乐人物进行各种各样的新闻报道,于是便有种种关于娱乐新闻从业者的别名以及传奇。
今天,各位会读到本报推出的“千里追单骑”专题,这是一篇关于张艺谋新片的报道。我想各位一定能够明白这里面“职业”的所在。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