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李尔葳著的《张曼玉画传》,近来惹来一场官非。
张曼玉所属的香港经理人公司,认为书中多处涉及张曼玉感情生活的报道,不尽详实;同时,作者撰写此书亦未得到当事人的授权同意。所以对于此画传的内容,保留一切法律追究的权利。
身为作者的李尔葳,是北京资深的电影工作者,向以认真严肃见称。想不到因为这本新作,会从天而降,惹来一身麻烦,可以说是完全始料不及。
笔者与李尔葳十分相熟。今年四月举行的香港电影金像奖,更邀请她为特刊撰写文章,原因就是认同她一向的严谨态度,并非一般的无的放矢,为求销路(或扬名)而不择手段的记者。
事情发生之后,李尔葳发了一段信息给我,是这样写的:“文先生,你好!我是尔葳,今天发短信打扰你,是有一事相求。我近几年做了一些张曼玉的电影研究,也写了一个影评集,其中有一点是关于她个性和生活情况的介绍(是根据媒体报道做的综述)。最近,有家出版公司将这个文集编成一本书出版,配了很多图片(图片都是从《香港电影双周刊》和图片网花钱买的)。因主要内容是评论,不是曼玉的个人传记,所以我也没想到去问她要授权。但这事让张曼玉的经纪公司不高兴,说保留起诉的权利。我本来也没拿多少稿费,更重要的是欣赏她,才研究她,本意上绝没有伤害她的意思,我甚至以为她会很喜欢这本书的出现。现在这种情况,我想求你帮我个忙,请你帮我打个电话给她,向他转达我的歉意,就说我本意绝没有不尊重她,伤害她的意思。我是一个严肃的作者,这一点,张艺谋、陈凯歌、巩俐、姜文都可以证明,因为我写过他们的传。而对张曼玉,我内心里尤其尊重她,甚至希望她有可能来主演我们想操作的一部电影。总之,希望她不要再生气,也不要太计较这件事。得到这次教训,我们下次做事一定会和她商量。谢谢你!一定要帮这个忙,谢谢!祝好!李尔葳致。”
这两天,我刚好在内地,收到这信息后还未回香港。这本传我看了,对整件事,我当然有看法。篇幅有限,明天继续谈。文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