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的女主角,被称为“星女郎”的上海姑娘黄圣依,日前召开记者会,哭着诉说星爷公司的不是,要求提前解约。第二天,轮到星辉高层见传媒,逐一回应,并拒绝了黄圣依提前解约的要求。
这件事,看来有机会对簿公堂。
这件事,周星驰本人一直置身事外。
星爷虽然是“星辉”的老板之一,但相信这种合约纠纷,尤其牵涉到由他一手力捧的女演员与公司的瓜葛,星爷实在很难出面。而黄圣依也说过,她尊敬周星驰,但却总觉得不知道周星驰在想什么!
艺人与经理人公司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惯常有之,但敢于召开记者会力争自由的却没有几个。黄圣依可谓够胆色!
事件的导火线起自一份内地杂志找来黄圣依拍了一辑性感照片,公司大发雷霆,认为这辑相片会影响片商及广告商对艺人的印象。
我们可以看到那辑照片。老实说,大胆极有限,也并非刊登在摆明是成人刊物的诸如《Playboy》或《Penthonae》上。而这本杂志过去也有邀请其他女星做出类似的“大胆演出”,如章子怡、赵薇,甚至杨恭如都拍过。看过的读者相信会明白,这是一些女艺人展现自己性感一面的宣传,绝对不会严重到影响广告商及片商的观感!
拍照片只是一个药引,来自黄圣依的更大的不满其实是她感到公司对她“不尊重”!
根据“星辉”发言人魏先生所言:“不计《功夫》和《功夫状元》,黄圣依已经拍了三部电影,四个广告及四套剧集。”单看数字有没有意义呢?
魏先生可能有所不知,艺人要的其实不只收入和工作量。最老套的那句,是需要关心与沟通的。黄圣依指出,由于星辉的大本营在香港,她主要时间则在内地工作,公司在对她的贴身照顾方面,肯定不够。其次,是一些强逼性签约的态度,如果真的不签名就不能离开房间,这样对一个弱质少女,未免太不懂怜香惜玉了!
黄圣依签了八年合约,单凭几句控诉就想解约,看来不太可能。星辉替黄圣依接了那么多工作,证明她也真有市场价值。当她是摇钱树也好,当她是自己儿女也好,多沟通、多关怀,做每件事都多一份尊重,有商有量,艺人自然会死心塌地,心甘情愿!其实,这些事并不难做!(文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