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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明荃:新光戏院事件(二)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5:58 南方都市报

  因为“新光事件”,从而揭露了粤剧在香港受重视的程度有多大!首先是政府的政策,不单没有帮助推动粤剧的发展,反之是窒碍了这门艺术的发展空间。就以演出场地为例,环顾政府的场地,不是全部分都是适合演出粤剧,而租场方面,亦没有优惠及灵活政策给予同业;好像“班主”要埋班演出的时候,要预早六个月或以上时间向政府入纸申请及预缴场租,同时间,“班主”亦要埋班,做一台戏,台前幕后约七十至八十人,此时,他便预支部分人工,无疑加添了“班主”的经济压力,假若等了半年后,政府申请场地失败,剧团便会蒙
上金钱与时间的损失;而一班演员亦没有了演出的机会;反观在“新光”开锣,“班主”只要跟他们度期,便可实时知道情况,而戏院亦只象征性收取订金,演出之后,三日便可以结账,“班主”亦不用预备数十万元作现金周转,有灵活调配的空间。

  在“新光”每年平均约有二百五十场演出,每场“班皮”(即粤剧工作者之收入)共为八万元,若以每台戏做五天,即未演出班主要付出五十五万,还未包括其它费用,要埋班,动辄数十万元,换言之,整个行业一年的损失将高达两千万,三千多人的生活亦有问题,可见其影响有多大。再者,政府场地偏远,设施不足,单是租车搬运衣箱及其它道具,已需要一笔很大的运输费,无疑令剧团经营成本加添压力,另外,现时粤剧的演出机会减少,表演者与观众亦相应地流失。香港的粤剧艺人,经验丰富,最具实力的演出者亦已年届六十岁以上,若来一次“断层”,本地粤剧何以延续?而新一代的戏曲工作者需要实习及观摩前辈演出,如果没有一个固定及适合的场地,这种戏曲的承传方法,也会付之流水,走上式微之路。可惜的是政府没有什么政策支持过粤剧界,亦没有重视过这种文化,好像任由粤剧界自生自灭。虽然“新光事件”暂告一段落,但是要改善状况及确保粤剧文化在香港蓬勃发展,这条确是漫漫长路。汪明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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