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宗宪被控掏空公司判22个月 称上诉到底

2013年12月29日08:46  北国网-半岛晨报 微博
吴宗宪 吴宗宪

  前晚,台湾媒体踢爆吴宗宪[微博]2011年卷入掏空一上市公司案判决,吴宗宪获刑22个月,缓刑3年,罚款300万元新台币(约60万元人民币)。记者致电其经纪人,对方称吴宗宪从头到尾都是清白的,“对于这场无妄之灾,我们将上诉到底。 ”为何被判?涉嫌“假交易、真借贷”被查   

  2011年7月13日,吴宗宪突然遭台北检署约谈,因其涉嫌“假交易、真借贷”,违反商业会计法。当时台湾上柜公司联明行动科技爆发“掏空案”,该公司前董事长许丰扬涉嫌以挪用、借贷、投资、操纵股价、虚增营收或虚伪增资美化财报等手法,挪用公司资金近亿元新台币,其中有6000万被查出于2009年1月流向吴宗宪的阿尔发公司账户。

  虽然表面看上去是科技公司向阿尔发公司购买LED产品,但同年3月,阿尔发公司以产能不够、无法出货为由“解约”,吴宗宪归还部分货款。不过检调方认为这笔账很可疑,怀疑吴宗宪联合许丰扬掏空联明行动。 

  在前往检调方说明案情时,吴宗宪坦承2009年1月联明行动科技的确用6000万本票购买LED灯,但后来因产能不足,3月就取消合作。事后吴宗宪退还了3600万现金,剩余的2400万也在随后归还。不过即使这样台北地检署侦办完后,仍然以背信、违反商业会计法规等罪将吴宗宪列为被告,并提起公诉。判了多久?获刑22个月 缓刑3年    在经过一年多的审理之后,前日该案判决。台北地院当初以吴宗宪掏空联明行动科技公司3250万元新台币资产,并依最重可处10年徒刑的《证券交易法》业务侵占等罪起诉。因吴宗宪认罪并与投资人保护中心达成和解,台北地院依违反《证交法》等罪判吴1年10个月徒刑,缓刑3年,罚款300万元新台币。   

  前晚吴宗宪罕见高调地在微博发出澄清,称自己在演艺圈30多年,只懂为观众表演,没有做过违背良心的事,也从未经手过财务。对于卷入掏空案,吴宗宪称是遭受童年朋友的牵连,感到非常无奈。他并以父母的名义发誓,自己绝对没有参与掏空联明行动。同时吴宗宪称已经全权交由律师处理,相信法律会还自己一个清白。当事人回应吴宗宪微博发声:遭受朋友牵连  

  吴宗宪微博回应:“宗宪一生在演艺界30余年只懂得为大家表演,奉献青春岁月只为博君一灿!没有做过任何违背良心的事!这次的官司,遭受童年朋友无端的牵连,感到万分的无奈。 ”经纪人:无妄之灾 将上诉到底  

  记者也致电吴宗宪经纪人程小姐,对于吴宗宪卷入掏空案,她表示当初联明行动只是阿尔发的客户,向其购买LED产品。但因为之后爆发出联明行动掏空案,所以台北检调方将所有与联明行动有生意来往的公司列为调查对象,“对于我们来说,就是无妄之灾,只是一笔单纯的生意,却被说成是合伙骗联明行动的钱。 ”程小姐说,目前还没有收到判决书,但他们已经把案件交给律师处理,如果判决结果如此,他们将会继续上诉,“我们目前准备好了所有的证据,一定要还宪哥一个清白。因为这已经涉及到人格的损害。 ”

(责编: Lou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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