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 曾因殴打他人被收容

2013年02月23日08:35  南方都市报 微博
李双江之子李某 李双江之子李某

  南都讯 记者王星 22日,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发布消息,称19日警方接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她在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警方于20日将李某等五人抓获,目前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警方知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李某的父亲是歌唱家李双江[微博]

  轮奸10年起刑

  海淀分局是在网络盛传后发布新闻通稿的。昨天,一位媒体人首先在微博爆料,指李双江之子李某改名后再次犯事,因涉嫌轮奸被刑拘。因李某父母均为歌手,多家网络媒体娱乐频道跟进报道,并很快求证了此事。

  据中新社报道,警方知情人透露,李某2月17日伙同魏某等四人,使用暴力殴打、言语恐吓等手段强行开车将被害人杨某带至海淀区湖北大厦某房间,在违背被害人意愿的情况下先后与其发生性关系。

  根据《刑法》第236条,“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万金介绍,李某已满16周岁,根据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因为其不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曾被收容教养

  李某出生于1996年4月,父母系知名歌唱家李双江和梦鸽[微博],此前曾被收容教养1年。2011年9月6日晚,时年15岁的李某驾驶一辆无照宝马车,和驾驶牌照为“晋O·00888”奥迪车的苏某,在北京海淀西山华府小区门前殴打一对夫妇,并损毁他人机动车辆。李某开的宝马车配有人民大会堂车证,车内有疑似“冲锋枪”。

  警方调查后公开确认了李某的身份,并表示李某“冲锋枪”为塑料仿真枪,而奥迪牌照为假号牌。此后,李双江亲自出山与受伤夫妇会面,双方达成和解。

  2011年9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通报,李某构成寻衅滋事罪,因尚未成年,被收容教养一年。2012年9月,李某获释。

  据报道,警方内部人士称与李某一同涉嫌轮奸的四人中,有一人是其收容教养中认识的“狱友”。

(责编: 素雨)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意见反馈 电话:010-82612286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