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律师称将向媒体发布爆炸性消息

2013年07月22日17:12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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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运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依维柯警车驶入海淀法院。警车进入地下车库后大门放下,李某某进入法庭 押运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依维柯警车驶入海淀法院。警车进入地下车库后大门放下,李某某进入法庭
李某某母亲梦鸽戴着黑色墨镜,一身黑衣,独自乘坐出租车赶到法院 李某某母亲梦鸽戴着黑色墨镜,一身黑衣,独自乘坐出租车赶到法院
受害人律师田参军到法院门口本版摄/记者曹博远 受害人律师田参军到法院门口本版摄/记者曹博远

  李家法律顾问:有爆炸性消息在会后向媒体公布

  受害人律师:“敲诈”短信不是杨女士所发

  今天上午,李某某等5人涉嫌轮奸案在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李某某的母亲梦鸽,作为其监护人,独自一个人打车到法院。

  李家法律顾问、著名律师兰和上午表示,此案不排除存在案中案的可能,杨某的受害人身份是否属实,有待法院的最终确定。兰和表示,在庭前会议后将有爆炸性消息向媒体公布。而受害人律师田参军仍称,“敲诈”短信不是杨女士所为。

  庭前现场

  黑衣墨镜梦鸽坐出租车到庭

  按照法律规定,在涉嫌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诉讼中,必须要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出庭参加诉讼。

  9时15分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母亲梦鸽一人乘坐一辆出租车到达海淀法院南门。

  梦鸽戴着墨镜,一袭黑衣的她系着一条玫红色丝巾,但面色看上去显得有些憔悴。梦鸽全程没有面对媒体镜头,下车后手提皮包快步进入法院安检大厅,一言未发。随后众多记者跟进法院。

  在梦鸽登记完身份证、进行安检完毕并将提包存下后,转身走进法院审判区,记者则被安检法警拦下。

  律师到庭被媒体团团围住

  8时30分,受害人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到达法院北门,“我还不知道在哪个法庭呢,等进了法院法官才会告知。我并不反对媒体采访,由于此案涉及个人隐私和一定的法定不公开内容,所以具体案情和庭前会议内容我不便多说。”

  与此同时,李家新聘请的法律顾问——著名律师兰和,提前半小时来到海淀法院安检大厅外,很快被记者紧紧围住。

  面对媒体记者对网上各种传言的追问,曾有过媒体从业经验的兰和律师并没有刻意回避,而是一一进行了回应,但对于具体案情以及辩护律师是否为李某某做无罪辩护,兰和均表示待庭前会议结束再做统一发布。

  双方说法

  兰和:将有爆炸性消息公布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兰和先后四次强调“本案并非那么简单”,期间他还发微博:“今日上午,庭前会议,一切必须回归法庭,一切终将归于理性。任何事实在未经司法终极认定之前都只是个传说。”

  虽然对于具体案情未做透露,但兰和律师向记者表示:“有一个惊人的消息将在庭前会议后适时向媒体公布,该消息具有爆炸性。”

  由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此案不对媒体公开,而兰和律师由于并非本案李某某的辩护人,也未进入法庭旁听。

  兰和律师表示,法院所组织的庭前会议,主要是解决诉讼程序上的问题,比如是否申请回避,是否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否启动非法排除证据程序,是否有新证据提交,是否申请法院取证等。

  兰和:案情没那么简单

  今天上午,记者在法院外采访了兰和律师。

  FW:有传言称李某某在看守所内想吃米饭,是否属实?

  兰和:这个传言并非李某某的母亲发布,而这个传言恰恰说明了李某某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FW:您在微博中称,“成人的世界对于李某某而言,太过凶险”,是指什么?

  兰和:现在还不方便透露,但我想强调,这个案子的案情没那么复杂,但也没那么简单。

  FW:网上曾有传言称受害人是陪酒女,这是你们发布的吗?

  兰和:我也注意到了这个传言,但“陪酒女”的说法不是我方发布的。她是不是陪酒女,是不是受害者,定论为时过早,一切等待法院认定。身份不代表权利,但身份决定行为。

  FW:网上流传的李家收到的敲诈威胁短信,是真实的吗?

  兰和:李家确实收到过这样的短信,但这条短信并不是李某某父母公布的,但敲诈事实是否存在,还需要进一步求证,但肯定能水落石出。

  受害人律师:短信不是杨女士所为

  对于有人担心媒体会进行舆论审判的问题,田参军称,“就目前来看,还没到舆论审判的地步。媒体在一些案件当中适当介入还是能够保障司法公正的。”

  田参军称,此次庭前会议主要是辩护人一方针对检方会出示的相关证据进行,“我们提起的是民事诉讼,所以这一方面会依据检方的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索赔。”

  目前有关媒体报道称李某某家人曾收到被害人杨女士的朋友发出的短信和电话,田参军称,“在询问过杨女士事实情况后,我们不予回应”。

  田参军表示,杨女士身边没有这样的一个朋友,短信也不是杨女士所为,等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后,会考虑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随后,田参军快步从北门绕道南门案件大厅走进法院。

  案件回放

  2月19日,海淀公安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案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

  2月20日,李某某等5人被警方全部抓获,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3月7日,李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3月27日,李某某案移送未成年人检察处。

  5月6日,海淀区检察院受理海淀区公安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

  6月27日,李某某一案海淀警方侦查完结,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

  7月8日,海淀检察院以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海淀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此后,各方不断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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