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发布律师声明 称名誉权遭侵犯

2015年01月07日22:23   京华时报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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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妹妹与刘强东情侣照 奶茶妹妹与刘强东情侣照

  京华记者 朱雅清 针对“刘强东与章泽天分手”为背景,“奶茶妹妹父亲卷入南京市委书记被调查一案”“奶茶妹妹索要分手费3000万”等传言。刘强东发律师声明,要求删帖,否则采取法律手段。

  声明全文:

  2015年新年伊始,多家媒体和个人通过各种互联网平台发布或传播了大量诋毁、贬损刘强东先生的不实信息和文章,已涉嫌侵犯其名誉权。为此,刘强东先生特授权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周俊武律师、米新磊律师,严正发表声明:

    近来部分媒体及个人发布的信息及文章,多以“刘强东先生与奶茶妹妹(网络中对于章泽天女士之称呼)分手”为背景,宣称双方分手的原因是“奶茶妹妹的父亲卷入了南京市委书记被中纪委调查一案”,此外还虚构“奶茶妹妹向刘强东先生索要分手费三千万”等事实。此类捏造的不实言论对刘强东先生及相关人士构成严重诋毁和诽谤。并且,这些谣言借由微博、微信公众号及其他网络平台广泛对外传播与扩散,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贬损其人格与声誉。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此类信息和文章的发布者或转载者,以及相应网络服务平台,已涉嫌侵犯刘强东先生的名誉权,均应立即删除相关侵权内容,并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

    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刘强东现已正式委托本所处理相关事宜,本所将视情形采取法律手段追究有关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特此声明!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俊武

    律师:米新磊

    二0一五年一月七日

(责编: Soul Food)

文章关键词: 刘强东奶茶妹妹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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