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法院网)
张艺谋状告张伟平官司开庭,关注极高。华西都市报记者从采访中发现,双方的代理律师都是北京知名律师,都很有实力。张艺谋的委托代理人是曹洪军,北京市绅特律师事务所律师。
记者在现场吃惊地发现:张艺谋虽然长期生活在北京,但户口仍然在广西南宁,是广西电影制片厂员工。张伟平委托代理人是杨洋,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还有委托代理人芦瑾,北京市康达(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艺谋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讲述了状告张伟平的事实理由:2009年6月2日,原、被告与香港某影片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协定备忘一录》,就合作拍摄电影《三枪拍案惊奇》达成一致。根据协定,香港某影片有限公司负担投资,被告负责影片在中国境内一切宣传及发行事宜,原告担任影片的导演,影片在中国大陆的全部发行收入减去被告支付的宣传发行费后三方平均分配,即三方应各自分得至少1500万元(暂计)。遗憾的是被告在取得全部票房收入后,至今没有向原告支付分成,该行为已经违反了三方的约定。有鉴于此,原告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如上诉讼请求,望贵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判如所请。
针对张艺谋的起诉,张伟平的律师进行了反驳和辨解:我们不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请求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因为被告已经全部支付电影三枪拍案惊奇的分成款12536400元,于2010年4月20日至2011年4月26日,分13笔向原告妻子陈某账户汇款共计12536400元,现在不欠原告任何款项。
张伟平的律师首次披露了上千万片酬,早已打给了张艺谋的妻子陈某。引起了现场媒体的很大关注。但张艺谋的律师在现场又拿出了10多份张艺谋和张伟平的另外的补充协议书。双方又是一阵激烈争辨。你来我往,双方各自互相拿出了多个证据,一个指责拖欠,一个否认。此案仍在审理之中。华西都市报记者 杜恩湖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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