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近日网上盛传一篇2002年《妇女生活》李双江的署名文章,里面提及李天一当年8岁,读小学三年级。据此,案发时李天一已经成年。不过,李天一家庭律师兰和今天(17日)早上7时56分发微博辟谣,称该文章为人为恶意改编杜撰。
近日网上盛传一篇2002年《妇女生活》第7期里的李双江署名文章《家教的关键是塑造孩子的性格》,里面提及李天一当年8岁,读小学三年级。据此,如果文章是当年所写,李天一今年已经19岁,在强奸案发生时,李某某至少已年满18岁。
不过,李天一家庭律师兰和今天早上发微博辟谣,称该文章为人为恶意改编杜撰,李天一的年龄也无造假,“近日网上盛传《妇女生活杂志》李双江的署名文章为人为恶意改编杜撰。李双江先生从未在该杂志上撰写任何文章,其子的真实出生年月已经警方侦查确认无疑。该文系抄袭发表在《家庭》的文章《离婚后我在拍电影间隙塑造儿子》,原文作者伍宇娟。请诸位切勿以讹传讹。”此外,同案被告魏某律师李在珂也在微博透露,看过案件卷宗,李某出生档案齐全,年龄应该并无造假。(覃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