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称“总局从来没有禁止涉案剧播出”、“均安排在每晚23时以后”
本报讯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在相关行业和广大群众中引起较大影响,日前,国家广电总局管理司负责人正式就广大观众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作出了回应。
规定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通知》中明确规定,所有电视台的所有频道(包括上星频道和非上星频道)正在播出和准备播出的涉案题材的电视剧、电影、电视电影,以及用真实再现手法表现案件的纪实电视专题节目,均安排在每晚23时以后播放,特殊需要的须向总局专项报批。另外,血腥、暴力、凶杀、恐怖的场景和内容要删减、弱化、调整,播出数量要大幅度削减,题材数量要严格控制。
各级电视台执行情况如何?
据负责人称,该通知下发后,全国各级都已迅速执行,仅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以及北京、上海、重庆、江苏、安徽、湖南、陕西、黑龙江、云南、河南12家电视台,就有22部涉案剧调整了原定播出时段,推迟到每晚23点以后播出。同时,各地电视台也着手调整和清理了一批以真实再现手法表现案件的纪实电视专题节目,对其中的涉案内容严格审查把关。
对观众和涉案剧有何影响?
当记者问到此项规定所引起的影响时,负责人解释道:“目前社会上对这个政策有一些不准确的认识,理解上存在偏差。首先,广电总局从来没有禁止涉案剧播出,只是在播出时段上执行新的管理规定,使19时至23时这一时段播放的电视剧更加适宜全体观众包括未成年人收看,而绝不是扼杀涉案剧。其次,我们这项规定不是针对一般意义的涉案剧,主要是把那些以刑事案件为主要剧情的、剧中含有暴力、凶杀、恐怖、赌博、吸毒、贩毒、色情、黑道等内容的电视剧,转出黄金时段。
规定是否长期实施?
负责人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广电总局根据群众呼声、实际需要,对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整,这项措施不是权宜之计,不是心血来潮,而是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原则,同时,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出于社会安定和道德风尚、公共利益的考虑,对一些含有展示暴力、凶杀、恐怖、吸毒、贩毒、赌博、卖淫、嫖娼等内容的影视剧审查和播出都有管理办法,对违规行为都要严厉处罚。最后,该负责人向记者解释了如何弥补涉案剧撤出黄金时间造成的真空,他说,广电总局正在抓紧组织遴选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影视剧,向全国电视播出机构推荐播放。有些农村题材、普通百姓生活题材的电视剧同样好看,总局会加大对这类电视剧的宣传推广力度,形成新的收视热点。本报记者(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