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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征文、DV、FLASH、摄影、绘画大赛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4:44 新浪娱乐

  一、大赛目的

  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求和谐的文明家庭新风尚。

  二、大赛主题

  健康、快乐、和谐、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

  协办单位: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指导单位:全国妇联、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

  四、大赛方案

  1、参赛时间:2006年3月1日—8月13日

  2、作品要求:

  征文、DV、FLASH、摄影、绘画作品以家庭为背景,有趣、开心、浪漫、温馨,惊险、难忘的家庭瞬间、故事均可,题材不限;

  作品反映的内容要健康、积极、向上;

  DV、FLASH作品时长不超过五分钟;

  作品同时参加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为孩子鼓掌”主题活动的系列评选活动。

  3、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单项(征文、DV、FLASH、摄影、绘画作品)奖和组织奖两种奖项。

  (1)单项奖:一等奖各1名

笔记本电脑

  二等奖各3名 时尚DV

  三等奖各5名 数码相机

  优秀奖各100名 精美纪念品

  (2)组织奖:共3名

  根据作品征集的情况,对各地青少年宫设定组织奖,并邀请获奖单位赴北京参加《全家总动员》总展演节目。

  4、参与方式

  (1)将征文、DV、FLASH、摄影、绘画作品和附有作品介绍的表格(从网站下载)以附件的方式发送E-mail至qz2006@vip.sina.com。

  (2)作品可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7号商桥写字桥A座414房间(邮编:100038)或发传真至:010—51916968《全家总动员》节目组。大赛咨询:010-51916686、51916968,联系人:关宏怡。

  (3)DV作品可以直接寄送DV带也可将成片以mpg的格式制作成光盘。

  (4)参赛者必须严格遵循投稿时间,将作品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的稿件将取消参赛资格。(请在邮件上注明征文、DV、FLASH、摄影、绘画评选,青少年宫推荐的作品请注明XX青少年宫推荐字样)

  (5)所有参赛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

  (6)大赛主办方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拥有本次大赛的作品最终评审权和解释权,拥有选用参赛作品全片或片段在电视、网络媒体公开播出的决定权。

  五、其他说明

  1、优秀作品将在大赛合作网站上进行展示。

  2、获奖作品将在中国和谐家庭大型主题活动总展演现场展示并颁奖。

  3、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将在大赛合作媒体进行公布。

  4、优秀作品将陆续在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全家总动员》节目花絮中播出,征文、摄影、绘画优秀作品将在有关平媒中登载。

  5、优秀作品将收入《全家总动员:全营销纪实》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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