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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保田反被影视公司告 这个“钦差”很不厚道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0:45 每日新报

  电视剧《钦差大臣》年初在部分省市电视台播出后反响一般,但近来有关该剧引发的纠纷却引人注目。在这部电视剧中,李保田不仅担任了艺术总监,而且同其子李彧联袂出演。6月底,李保田以该剧制片方北京时代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约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90万元。而公司则爆料李保田拍戏时的种种不良行为,并把他称为“戏霸”。

  李保田的助理兼好友窦海军介绍说:“2004年,北京时代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
出聘请李老师担任《钦差大臣》主要角色钱奎,并兼任艺术总监。李老师提出合作的重要条件是,不能在后期制作中注水,即通过后期制作增加片长。双方签了合同,约定该剧共30集,被告支付原告酬金每集10万元,共300万元。未经李老师书面认可超出的集数,被告按每集30万元向原告支付酬金,同时支付100万元违约金。但该剧最终还是以33集的长度在多家电视台播出。为此,李老师非常气愤,他认为国内电视剧之所以不好看,就是因为片商为节约成本,故意抻长剧本,这是对艺术和观众的不负责任。李老师在艺术上是个极较真儿的人,他在剪辑的时候就提了很多意见,但对方一句都不听。李老师担任艺术总监就是为了保证作品的艺术质量,他从剧本创作到后期制作都亲力亲为,但他的片酬并没有增加,就是说打两份工挣一份钱。我们这次起诉就是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得知被起诉,时代春天文化公司的吴总指责李保田做人不厚道,称公司花了很高的价格请他演戏,不但没有学到艺术家的品质,还感觉被欺骗了。他说:“在拍摄过程中,剧本内容、演员的灵性发挥等因素决定了拍摄集数不可能按事先约定的那么准。我们按照剧本提供的素材先期拍摄了40集,后来拼命删才到了33集。但李保田在停机后从没有到机房参与过剪辑工作,也没有提出某段内容不该加的意见。”谈到气愤之处,吴总还指出了李保田在拍戏过程中的种种不良行为。他说:“李保田拍摄《钦差大臣》时索要了每集10万元的片酬,我可以说这是他从艺以来的最高价。这部戏是以李保田父子搭档做市场卖点,因此他儿子也拿到了每集1.5万元的最高片酬,如果是别人单独请他儿子拍戏,每集不会超过8000元。而且,李保田在拍摄期间还把他老家的弟弟也叫到剧组,让他扮演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他弟弟没有多少表演经验,我们是迫于李保田的压力才同意的,这种一人演戏全家沾光的事,我还很少遇到。此外,删去大量别人的出彩戏,造成故事情节连贯不上。在片场,李保田认为自己是大腕,天天都要看他脸色,想骂谁就骂谁,连播出之前的宣传活动都不参加。”

  李保田与制片公司的官司现在已经被法院推迟审理。吴总表示:“我们不仅会积极应诉,而且还要反诉李保田违约在先,并向李保田进行索赔。李保田要求在合同中写上‘作品的发行播出必须经过他的书面同意后才能进行,如果违反了这一条款,公司将向他赔付100万元’。老实说这是我签过的最不平等的合同,完全是个

霸王条款。我们相信能够打赢这场官司。”

  新报记者张钢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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