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钦差大臣》‘注水’,日前,著名演员李保田将投资方北京时代春天告上法庭,索赔190万元。”昨天,以北京时代春天为首的十余家影视公司的负责人集体召开发布会,声称要“声讨李保田”,直指李保田为“戏霸”,并呼吁改变现在国内少数演员耍大牌的情况。记者随后采访了李保田方面,李保田的发言人窦先生表示,因为李保田已经将时代春天告上法庭,这就是一件严肃的事,一切应当以法律为依据,李保田不愿意卷入到无聊的“嘴战”中。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钦差大臣》北京时代春天公司总经理吴晓向媒体表明了他们要坚决反诉李保田的决心,“李保田作为艺术总监和演员,在该剧停机后没再出现过,违背了艺术总监和演员的职责,我们要求他退还违约金。由于李保田对时代春天公司的诽谤,给公司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据不完全估计,现在损失已经达到1000万。”
曾与李保田合作过《巡城御史鬼难缠》的北京方舟利华文化发行总监王万滨称,当初他们拍摄《鬼难缠》时,与李保田合作,不仅用了李保田推荐的导演、女演员。还签了如果集数超出,按每集30万支付酬金的合同,而《钦差大臣》还多了一条:如时代春天公司擅自报审、发行或播出,应向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曾出品过《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国式离婚》的纯真年代文化负责人朱质冰认为“戏霸”的确影响到了影视圈的发展,他表示,现在国内拍一部电视剧不比以前,以前500万能请到大腕演员,导演,编剧。现在800万都不可能完成。而各大制片方又想邀请大腕演员出演,因为他们是收视以及卖片的保证。这就牵扯到和演员签合同等问题。为什么我们和国外的演员签合同,不说内容,光看数量就可以多达十几页,而且很严谨,吃饭标准、坐车标准等都会明确规定。而在国内根本做不到。投资方生怕大腕演员不来参加该剧,所以很多时候合同是演员自己拟定的,投资方为了留住人,也就只好答应下来。现在中国没有相应的演员或者制片人工会。市场也极其不规范。所以导致签合同就如同撞大运,赶上好合作的演员,没什么事情,就平安过了,一旦出现问题,拿出合同一看,漏洞百出,但是已经签了,也没有什么办法,多一半都不了了之了。
在昨天会上,十几位影视公司老板纷纷表示现在很无奈,也没有办法预防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再遇到所谓的“戏霸”,他们的办法就是“口口相传”或者避开。尽量告知认识的人以后不要和这个演员合作,他的艺德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