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倒流八十年,被代言的阮玲玉

2015年03月12日12:13   娱乐专栏  作者:一把青   我有话说

  刚刚过去的3月8号,不但是世界女性的节日,更是中国电影界的传奇人物,默片时代最著名的女演员之一,被誉为“无冕皇后”的阮玲玉逝世八十周年的日子。节庆的名称总是随着时代走,从最初的“妇女节”,到后来的“女人节”,最近又流行起了“女神节”这种说法。而在八十年前,阮玲玉就早早主演过一部《神女》,恰好与“女神”两个字倒错的名字,像是一种暧昧的遥相呼应,在对于“女权”的讨论各方争鸣的这段日子里,提醒我们想起时光深处的她,那个黑白胶片里,柳腰纤纤媚眼如丝的阮玲玉。 

  阮玲玉享年24岁,现在的观众会慨叹,这位正值盛年的女明星连人生第二个本命年都未过完,如此年轻便香消玉殒。可是换个角度来说,她的生活、她的作品、她所掀起的滔滔舆论,却远远超越在这样的年纪所能承受的负荷。自1935年3月8号,阮玲玉的自杀轰动全国,成为十大社会新闻之一的那一刻开始,她悲剧性的人生,就开始经历数不胜数的渲染、转述、改造与夸张。鲁迅在《论人言可畏》中写到:“我不预备自杀,不是不屑,却是不能,凡有谁自杀了,现在是总要受一通强毅的评论家的呵斥。”果不其然,在当时,阮玲玉所隶属的联华电影公司经理罗明佑将她的自杀归因于“为妇女解放及社会正义而呼喊,为社会及妇女而牺牲”,“香港电影之父”黎民伟也认为阮玲玉是为了“向社会要求正义,要求女子平等自由”以死明志,媒体的追访,影迷的疯狂,就连自杀的日期,都被理解成是有意而为之的英雄行径。多年以后,当那封“人言可畏”的遗书也被疑为伪作,我们方才发觉,阮玲玉自杀的真正意图,其实一直被淹没在社会中男权话语的强权统治里,这个刚刚成名几年,仅仅24岁的小女子,就这样无端端被架上“新女性”的代言人地位,至于她真正的心声与苦楚,却始终无人问津。银幕内外,阮玲玉都是个无声者,羸弱、缄默而神秘。

  1935年“被代言”的阮玲玉,就像2015年,春晚上被代言的“女神与女汉子”,被代言的恨嫁女青年,甚至8号那天,在百度首页涂鸦上,被代言的贤妻良母一样,在性别关系之中处于弱势,又受到了媒体的推波助澜,她们成为了被任意物化、篡改、消费的象征符号。其实,阮玲玉的几部默片作品,如今看来依然毫不过时——例如《恋爱与义务》中所讲述的,关于女性是应该不顾一切地追求精神和肉体的安慰,还是牺牲幸福服从于家庭,做一个机械式贤妻良母的选择悖论;例如《神女》开篇对女主角身份的描述:“在夜之街头她是一个低贱的神女,当她怀抱起孩子,又是一位圣洁的母亲。在两重生活里,她显出了伟大的人格。”探讨的是母亲与妓女两重身份的矛盾之下,关于“何为好母亲”的道德煎熬;例如《新女性》里,女主角分明在病榻上喊出了“我要活”的呼号,却还是不甘地闭上了眼睛,其中所包含的对于女性无法把握自身命运的反思。凡此种种,甚至可谓甚至是颇具预言性的。

  八十年之后,我们的社会对于“阮玲玉们”宽容些了吗?答案好像似是而非。时过境迁,尽管人言依然是可畏的,然而坐以待毙始终是下策,因为这个残酷的时代对于忍辱负重的弱者没有同情,所以今时今日,女性起码有了发声的自由,选择的权力。前有在一片骂声之中依然面不改色与汪峰订婚的章子怡,后有借助和李晨的恋情绯闻为电视剧收视助威的范冰冰,八十年前的阮玲玉若知道这一切,不知又会是怎样的心境了。

  【2015 3 12南方都市报】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阮玲玉 女性 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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