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相杰获刑。
昨日上午,尹相杰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休庭5分钟后,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尹相杰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达10克以上,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悔罪表现,但无立功,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没收冰壶、吸管、K粉瓶及玻璃锅等相关物品。
尹相杰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坦承:“吸毒是为减压,因为年底工作量比较大,活动比较多,经常熬夜。”尹相杰在作最后陈述时连说了三声“以我为戒!”
去年12月27日中午,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文称,12月25日18时许,警方在朝阳区某小区内抓获涉毒人员尹某某(男,45岁,歌手),现场起获冰毒等毒品10余克。随后,以《纤夫的爱》闻名的歌手尹相杰被证实是涉案人员。2015年1月7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尹相杰批准逮捕。(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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