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元甲曾孙霍自正代表霍家后人与天津明扬长缨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委托协议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娱乐图片
霍自正(右)向媒体说明事实
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摄影马成) 2月19日下午,霍元甲后人维权委托仪式在天津图书大厦举行,霍元甲曾孙霍自正代表霍家后人与天津明扬长缨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委托协议。霍家后人对正在热映的影片《霍元甲》存在严重失实的情况表示强烈不满,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制片方讨个说法。
霍自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李连杰主演的《霍元甲》在全国各地上映以来,
社会反响强烈,但影片中部分剧情存在与现实相背离的情况。特别是影片把霍元甲描写成一个性格十分张狂的人,为“争第一”不择手段,以致遭到仇人的“灭门屠杀”,霍元甲也成为霍家的“千古罪人”,这一点是霍家后人尤为不能接受的。霍自正说:“我对文学不是很了解,但影片的制作方也要尊重历史,即便是为了票房收入而虚构剧情,也不能胡乱篡改历史,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代表霍家后人强烈要求制片方向广大观众澄清事实。”
天津明扬长缨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仲凯表示,霍自正代表霍家后人委托律师进行维权,是希望制片方或投资人能够站出来澄清事实,并向霍家后人表达歉意,同时消除影响、停止侵权,如果这部由李连杰主演的《霍元甲》的制片方或投资人能够做到上述几点,霍家后人是不要求其给予经济赔偿的。
杨仲凯说,目前本案有以下几点是值得关注的。一是谁有可能成为本案的被告?由于这是一件侵犯名誉权案件,影片的主创人员、制片人、投资人、发行商都有可能成为本案的被告;二是李连杰是否会被推上被告席?这一点很有可能,因为李连杰在这部影片有双重身份,既是男主角又是投资人。有消息称,他是以片酬作为投资,但无论他是以何种方式操作,都有可能成为被告;三是本案的诉讼地在哪?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地应为侵权行为地(实施地和结果地)、被告的居住所在地或被害人的居住所在地;四是原告将提出什么诉讼请求?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被害人有权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同时,上述四项的执行范围应与侵权范围等量。也就是说,《霍元甲》在全国上映,那么被告履行的法律责任也应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五是《霍元甲》侵犯了谁的名誉?虽然霍元甲早已故去,但死者还是有名誉的,这种名誉要由后人保护,后人有死者的名誉保护权;六是影片中打出“纯属虚构”的字样能否成为被告的抗辩理由?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只有事先征得被害人同意的侵权行为,侵权方才可以免责。但法律中并没有写明标出“纯属虚构”字样的影片就可以免责,并且到目前为止,影片的制作方或投资人都没有与霍家后人取得联系。
杨仲凯表示:“目前本案还没有到诉讼的阶段,我们会在一周内向制片方或投资人发出律师函,希望能够得到对方正确的、有利于霍家后人的回应。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也没有必要将对方告上法庭。”
本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本案的进展,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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