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措施解读:电影局誓要整治偷票房 掀行业大风暴
各方热议:圈内大佬解读电影局新政:市场走向规范
历史回顾:揭偷票房黑历史 花样繁多屡禁不止
之前新浪娱乐曾经报道过监票员的工作,这一个对于普通观众来说稍显陌生的职业主要任务就是协助发行方监督影院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目前票房监察公司大多属于发行公司的雇佣军,具有规模较小,管理较分散等弱点。《通知》将要组建的则是检查票房的“国家队”,规模更大,管理更集中,将覆盖全国3000多个城市,是现有监票队伍的三倍以上。
重拳五:严惩违规行为 轻者警告重者摘牌
对于违法《通知》条款中规定的行为,将依照情节轻重,单独或者同时采取以下惩戒措施:1、发行放映协会向违法违规单位提出警告,在行业内部进行通报并在行业协会网站、《中国电影报》《中国电影市场》等媒体曝光;2、发行放映协会、制片人协会联合电影制片方、发行方,在规定时间内向违法违规单位暂停所有供片;3、国家电影资金办会同省级专资办,做出取消其当年电影专项资金先征后返资格、各项资金赞助、奖励资格。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取消其参加星级影院评定的资格;对存在上述行为的星级影院予以摘牌处理。
对于使用未经备案的票务软件产品,或使用两套(含)以上票务系统,篡改数据,上报票务数据严重弄虚作假,造成偷漏瞒报票房和偷税漏税的;在影院盗录、盗放影片,严重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影片,或以蓝光、DVD、网络下载等非影院放映介质放映的将吊销影院的《放映经营许可证》。
票务软件商销售未经备案的软件产品,或配合影院篡改票务数据的,将永久取消软件商的准入资格。电影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果涉嫌触犯国家的其他法律法规,各级电影主管部门将相关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由其依法查处。
毛羽表示“对于这些严重违规行为,影院将要被依法取消《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一旦发现软件商配合影院修改软件,软件商就自动出局,不得进入市场。造成经济上的后果,软件商自己向影院补偿。”
曝光违规影院,呼吁制片人协会、发行放映协会联手主要影片发行公司停止向违规影院供片,吊销严重违规影院许可证,都是此次《通知》的亮点。这些举措为打击影院违规行为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让违规影院关门大吉,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大。
《通知》颁布之后,在5月1日之前,所有的软件商不仅完成软件升级开发,还要完成检测和备案工作。5月1日之后,旧软件不能进行销售。
5月1日之前,国家计算机售票系统中心平台也要完成基础升级。
5月1日到10月1日,要对全国4000家软件进行强制升级,没有完成升级的影院将不会得到片源。毛羽表示,起码占到票房90%以上的影院要完成升级,后面的影院要尽最大努力完成。
四大技术保驾护航 系统有“户口”电影票有“身份证”
偷漏瞒报票房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毛羽坦言,也是因为系统技术没有及时满足数字放映技术迅速发展的要求。2005年,广电总局颁布了《电影院计算机票务管理系统软件技术规范》(简称“05规范”),目的是为了便于专项资金办公室收缴电影专项资金。随着数字化放映技术的普及,院线对于影院的管理、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数据的准确性、实时性的要求越来越强,原有的技术规范已经呈现“疲态”,无力应对。
2012年,电影局委托中国电影科研所组织对“05规范”进行修订,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对影院、院线、片方进行了大量调研,借鉴了国外的先进经验,经过多次讨论最终出炉了新规范。
因为涉及到行业内各方面的利益和责任,新的电影票务管理规范出炉并不顺利。电影局征求了制片人协会、发行放映协会、各大院线、影院、乃至售票软件研发公司等各方面的意见。尽管电影局副局长毛羽不愿意多谈新规范出炉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但是从一个侧面我们也可以感受到新规范遇到的困难。
“直到最后关头,大家的争论都很激烈,我们都担心2013年这个规范没法出炉,好在赶上了最后一天。”毛羽拿出了一份2013年12月31日广电总局颁布的《电影院票务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简称“13规范”),从技术上为打击市场的不规范现象奠定了基础。
“我们找到了一个‘抓手’”,毛羽说,“这个规范是我们未来管理市场的一个契机,这让我们治理市场的决心不是一句空话。”
国家电影专资办主任姜涛称,“这次平台升级就好比加固门窗,从技术上防止作弊行为。”
技术一:售票系统备案
首先“13规范”要严格控制的就是售票系统,毛羽介绍,“制定售票软件的规范标准,软件商按照这个标准开发软件,通过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所对软件进行检测,合格之后就可以备案,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技术二:实时上报票房数据
以前的售票系统是在一天结束之后才开始报数据,专资办要在第二天中午才可以得到前一天票房的完整数据,这为偷漏瞒报票房提供了时间。但是新系统可以实时上报数据,这也是新系统的一大突破。这就做到了售票数据实时监管,现场影票实时核对、监察。
技术三:给售票系统“上户口”
电影局技术处处长丁立告诉新浪娱乐,影院使用USB Key对系统进行身份管理,USB Key相当于银行U盾,由资金办提供并做到一对一的管理。必须要有USB Key才可以进行上报数据的工作,相当于售票系统有了一个身份证。
技术四:为电影票加“身份证”
丁立介绍,每张电影票还多了二维码,让票有唯一性,与国家平台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就好像身份证一样,可以让国家平台核对数据更方便。此外,观众用手机扫描,就可以知道这张票是真是假。
据了解,今后影院的数字放映将达到“五位一体”的管理标准,包括影院管理系统、影片密钥系统、卫星传输系统、影院票务系统、影院远程服务中心,实现了发行放映的信息化体系。
电影局技术处处长丁立表示,我国已完成了电影放映数字化转换,下一部将向网络化和信息化发展。影院遇到了放映问题,可以由控制中心,通过网络途径和商业手段,提供技术保障服务。如果影院的放映不达标,比如灯泡亮度不够,都将会有数据提醒。目前已经有部分影院完成了影院管理网络化和信息化,如果全部实现,影院的管理水平会更上一层楼。
升级这些设备需要花多少钱,这笔钱由谁出,这也是影院最为关心的问题。国家电影专资办主任姜涛介绍,“国资办将会补贴一部分给影院,但是整体的测算还没有完成,而影院升级系统所需费用有多少也还没有最终确定。我们会与影院进行讨论,摸底几类影院,比如中西部城市的影院,城市县城的影院。不同的影院补贴可能有差别,偏远地区跟大城市不一样,东部城市跟西部城市不一样。”
新政“新”在哪儿? 后续效应保持观望
这次《通知》的制定,有几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没有提及电影具体票价。
2012年,电影局向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市场票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严厉打击偷漏瞒报票房问题。《意见》提出,为有效抑制票价虚高现象,各地可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干净、透明符合市场实际的票价。同时,为了避免不正当竞争,保护版权方的合法权益,会员票、团体票等优惠票价格不低于影院挂牌价格(而不是虚高的价格)的70%。
“这个征求意见稿并不是最终确定的意见,但是有人把《意见》内容发到网上去了。”电影局工作人员回忆。
一石激起千层浪,大众的关注点一下子聚焦在了票价上,尽管电影局的目的是遏制票价虚高,却因为没有做出详细的说明,导致观众以为电影票要变相涨价。
“影院的票价普遍都可以打折,虽然标价70、80,甚至上百,但是平均票价也就是30、40.”有业内人士表示,《意见》规定票价不能低于70%,而实际上半价票甚至更低折扣的团购票比比皆是,这也是《意见》遭到抨击的主要原因。
《通知》规避了这方面的风险,没有提及票价问题,而是利用技术手段规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