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局誓要整治偷票房 掀行业大风暴

2014年01月22日00:04  新浪娱乐 微博 收藏本文     
娱乐有料:电影局誓要整治偷票房娱乐有料:电影局誓要整治偷票房

  新浪娱乐讯 去影院看电影的人或多或少都遇到这样的情况,拿到一张莫名其妙的手写票;明明看得是电影A,票面上却写着电影B的名字;单位组织集体观影却没有拿到电影票,进去随便坐,反正不耽误你看电影……

  可你知道吗,你很可能是遇到了“偷票房”。你花钱得到电影票,影院拿到钱却不再纳税,不再与片方分账。你也许会觉得这和自己毫不相干,但如果没有资金回收,片方没钱继续拍电影,观众也没得看了。

  这就是恶性循环,2013年,全国电影可统计总票房217.69亿元。光线影业总裁王长田直言,至少有50多亿票房被“偷掉”。也就是说,算上被影院“偷走”的票房,中国电影票房起码可以突破260亿。

  按照分给制片公司总票房40%的比例来计算,每年拍电影的制片方至少有20多亿的损失。按照制片成本估算,这些钱够拍12部《让子弹飞》,40部《致青春》,60部《小时代》……

  “有的影院投资人都不知道放电影还要和发行方分账。从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电影就有着票房偷漏瞒报的现象。”电影局副局长毛羽告诉新浪娱乐,这种行业潜规则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影院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另一方面也因为监管有漏洞,技术规范跟不上,导致有人钻空子。

  近年来,随着电影票房的高速增长,偷漏瞒报票房的情况愈演愈烈。偷票房手段逐年升级,金额也越来越高。甚至部分影院还公然组织盗版行为,翻拍电影在其他影院放映。

  1月2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出台《关于加强电影市场管理规范电影票务系统使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通过新浪娱乐独家发布。该《通知》依托《电影院票务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以下简称“13规范”),提出了严格完善影院票务软件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加强票务软件产品市场应用管理,严格规范影院经营行为,大力加强行业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等多项要求。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堪称电影局近十年来最大的一次针对净化电影市场的“重拳出击”。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此举无异于“打电影圈老虎”,严厉打击那些偷漏瞒报票房,扰乱市场的乱象,其影响和意思都是重大深远的。

  “我们这次就是要加大打击力度,让偷漏瞒报电影票房,以及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从市场消失。”电影局局长张宏森告诉新浪娱乐,这一次“严打”绝对不含糊。电影局在四项应用措施的保障下,推出了五重“组合拳”,意在和电影市场违规行为全面宣战。

  监制、主编、策划:陈弋弋

  采访、撰稿:王玉年、易东莹、覃覃、徐菲

  策划编辑:梵一 版面设计:猫猫杰

  编辑:赵欣 

  【本期目录】

  封面:有料Vol.27 电影局誓要整治偷票房 掀行业大风暴

  措施解读:电影局誓要整治偷票房 掀行业大风暴

  各方热议:圈内大佬解读电影局新政:市场走向规范

  历史回顾:揭偷票房黑历史 花样繁多屡禁不止

“武松打虎”重拳规范市场“武松打虎”重拳规范市场

  五大重拳规范市场 拳拳都到肉

  重拳一:严控售票软件漏洞 不合格不能备案

  《通知》首先强调了要严格完善票务软件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其中要求影院票务软件实行产品检测和备案的严格准入管理,产品须经检测并取得备案证书后方可进入市场。

  电影局副局长毛羽介绍,“我们首先制定售票软件的规范标准,软件商按照这个标准开发软件,通过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所对软件进行检测,合格之后就可以在资金办备案,并向社会进行公示。软件在送报检测的时候,检测所进行标准符合性检测,并采用MD5技术提取特征,然后在中心平台做记录。各级发放电影放映许可证的主管部门,要对进入市场的软件,在安装之后进行验收检测,现在把一张光盘放进售票系统,几分钟就可以提取出一个特征,这个特征要与备案信息吻合。”

  新浪娱乐了解到,现在市面上的六大售票软件竞争激烈,为了更具“竞争力”,有的软件商会配合影院不规范行为,对软件进行一些修改。尽管软件商在资金办备案,但是在实际的影院安装过程中,软件商提供的软件和与备案的软件并不完全一致,因为没有规范,相关部门也无从考证。

  这次《通知》强调了备案软件与实际销售软件必须一致,如果涉及到规范要求的模块和功能发生改变和升级时,新版软件也将需要重新备案认定。这就意味着每一款售票软件的特征都会被“登记造册”,软件商随意篡改程序的行为将不再得到允许。

  重拳二:严禁影院篡改系统 不时抽查定期复查

  《通知》强调,影院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电影主管部门负责对电影院票务软件进行安装后的验收及使用过程中的抽查检验。如果影院需要换装软件,需要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电影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对通过检测的票务软件予以确认和存档。

  此外,影院在日常经营中须按规定使用影院票务系统出售电影票,并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向国家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报送票房数据。任何信息改动行为,都视为严重违规经营行为。软件商对影院提供票务软件产品安装及售后服务过程中,不得对影院已安装的票务软件及相关票房数据进行改动。而软件通过检测后,每二至三年就要报电影资金办进行审核,各级主管部门还要对辖区内每家影院票务软件在三年内进行一次复查,还应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我们经常听到反映,说有的软件商为了配合影院偷漏瞒报票房,会对软件进行一些修改,但是拿不到证据。”毛羽介绍,“有的影院甚至在网上花几千块钱就买一套所谓的售票系统,这样的系统完全不合规范。”

  “政策上,各级电影主管部门负责对软件进行安装后的抽检和验收,这等于是赋予了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过去是专资办要求影院上报基础信息,政府文件没有具体要求。这一次明确要求将影厅数、影院名称、座位、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影院基础信息上报资金办中心平台,票房数据采用了实时上报和统计上报两种方式。”毛羽说,“以前的售票系统是在一天结束之后才开始报数据,专资办要在第二天中午才可以得到前一天票房的完整数据,这为偷漏瞒报票房提供了时间。但是新系统可以实时上报数据,这也是一大突破。”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利用计算机售票系统弄虚作假,是影院偷漏瞒报票房的一个重要手段。《通知》一方面对售票系统进行严格管理,另一方面也在政策法规上赋予电影主管部门直接权利,让政策在执行层面更加有效。

  重拳三:让电影票更规范 严惩盗版行为

  《通知》要求影院对观众所持本影院认可的各种电影卡、券、二维码及网络售票凭证等观影凭据,必须通过经备案许可的计算机售票系统兑换为电脑票。电脑票上打印的票价必须与观众实际支付的票款一致。电脑票上打印的片名必须与观众实际观看的影片一致。严禁出售、使用无明确影片片名的电影票。任何影院严禁盗录、盗放节目;严禁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影片;严禁影院通过蓝光、DVD、网络下载等非影院放映介质以经营方式放映影片,包括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影片。

  “一部分影院在放映结束后,把盗版商请进来,茶水还侍候着,收几千块钱,盗版商就可以随便录,然后去做光碟了。还有的影院翻录之后,把影片交给周边的影院放映,县城的观众对于放映质量没有那么高的要求,有时候自己吃亏了也不知道。”毛羽强调,这是违反了著作权人利益,这样的行为按照《电影管理条例》也要被吊销《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如果某家影院用摄像机翻拍,不管你是在其他影院放映、还是做成数字光碟在网上传播,通过水印技术,马上就知道是哪一家影院,在什么时候盗版的。”

  电影票是影院最愿意做手脚的环节之一,新浪娱乐了解到,《通知》严格规范了在电影票上面可能出现的问题,针对打击的是手写票,各种名目的团体票。

  重拳四:大力加强行业监管 发挥全国票房监察公司作用

  新的《通知》要求各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强化市场管理职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管理、监督、约束和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对违法违规的影院及时进行通报、曝光。

  充分发挥全国性的影院发行放映市场监督管理公司作用,依据商业合同稽查各类经营性影院的违法违规行为,还要及时向电影主管部门通报违法违规行为。

  毛羽介绍, “现在的众大合联公司是由中影、华谊、博纳、星美、光线几家发行方联合组建的票房监察公司,他们对自己发行的影片依据签订的合同进行监督,目前大约有1000人左右。华夏也有自己独立的监票队伍。我们希望两家公司应整合资源,扩大范围,形成合力。按照商业合同和规范的经营行为要求,对市场进行监督,为广大片方做好服务。”

  【本期目录】

  封面:有料Vol.27 电影局誓要整治偷票房 掀行业大风暴

  措施解读:电影局誓要整治偷票房 掀行业大风暴

  各方热议:圈内大佬解读电影局新政:市场走向规范

  历史回顾:揭偷票房黑历史 花样繁多屡禁不止

上一页123下一页

(责编: Zane)

文章关键词: 偷票房电影局行业大风暴电影影院娱乐有料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