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发表这篇文章后不久,一向以发表独家和首家著称的《南方周末》,破例将该文章随后又发表一次。
在一片嘲笑声中,对方也急忙组织反击。许多记者告诉我,对方找过他们,请帮忙写一篇“正面文章”,但基本遭到拒绝。只有一个叫王雪峰的中年女人爽快地承担了这一反击重任,她在对方的授意下,完成了“为人消灾”的大作。很快,各报刊编辑就急忙反馈过来
:“北京一个署名‘京艺’的作者发来一篇文章,称你已经承认文章严重失实并向对方赔礼道歉了。”我非常震惊,怎么有人公然造谣?!
问他们作者真名叫什么,回答是:“王雪峰。”
接二连三的电话向我通报王女士的杰作,看来隐姓埋名是鸵鸟政策,要想一稿多投也并不容易。王女士既然彻底地暴露在我的面前,我就只好当面鼓、对面锣去请教这个素不相识的神奇女人了。
首先,她立即把责任转嫁到《中国广播电视》杂志总编江欧利头上:“是老江叫我写的!”我告诉她,关键是你根据什么写的?采访我了吗?我承认失实的根据在哪儿?什么时候、什么场合赔礼道歉的?
她支吾半天不能自圆其说。我劝她还有比钱更重要的是人格!最后,她承认没有采访我、仅听一面之词就匆匆下笔是不妥的,希望我原谅。鉴于她没有继续为其摇旗呐喊,我当时原谅了她,没有就这个问题向她发难。
另有署名“阿三”的文章在《中国商报》上提出反问:“《广告人》剧组真在行骗吗?”这位不愿露出真面目的阿三自称与洪伟吃过一顿饭,仅花30元,以此来驳斥我批评洪伟铺张之说。又说杨忠携巨款逃跑不该记在洪伟身上。最后还乐观地认为“洪伟想学冯小宁,如果成功了,也未必不是坏事”,以回敬我对于洪伟能力的怀疑。
六年后,我在广州看到了“阿三”,他笑谈起当时写那篇文章的动机时说:“我发现全是一边倒的文章,洪伟怪可怜的,所以不痛不痒写了一篇。”
鉴于对方起诉的利剑依然高悬在头上不肯放下,我决定甩出一张一直认为是致命的王牌。这是去年3月9日采访完沈大爷后,曹敏建议我在必要的时候,向有关纪检部门反映的经济问题。
1995年4月17日,针对我的举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监察处王健生、展旭华回信:请我尽快和他们取得联系。一周后上午,我来到位于建国门的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监察处,见到王、展二人。讲述了我了解的情况,并把沈大爷的电话提供给他们,强烈要求他们对此保密和保护沈大爷不遭意外。
我乐观地等待结果。
5月2日,我回家打开电话留言机,听到的却是一个充满杀机的声音:伊夫,我是你大爷,你老实点儿,小心要你的狗命,砸断你丫狗腿!
我当即把片儿警察李京找来,他听后非常重视,忙把他呼机、西长安街派出所值班电话和传达室电话统统留给我,“遭到不测赶快通知我。”随后,李京又向同院邻居和街道主任交代,让她们都注意一下我的人身安全。
从此,李京隔两天就来看看我,每次来街道办事也必拐过来看我一眼。一个一直在支持和关注我的离休的新华社老记者,从部队大院打来电话,很真诚地要让她家的武警战士保卫我一段时间:“老头子主动提出的,说不能让你有危险,你还得斗争呢。”
不过,我的“反腐败斗争”就此告终。不是害怕威胁,而是不抱希望了。
针对日益迫近的暴力威胁,我对媒体讲:“如果他们想要我的狗命,已经晚了,早有人预约了。如果想砸烂我的狗腿,但只要还没割掉我的舌头,我就不会停止揭露的。除非把我消灭,可又太不值得,为了区区两篇文章吗?”(伊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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