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甩出一枚炸弹
平静了几年后,我在不经意间——又甩出一枚炸弹
李谷一自曝家丑
李谷一离开东方歌舞团的新闻已经尽人皆知,然而,她到底为什么要离开和怎么离开的,我从李谷一“致东方歌舞团领导班子及全体党员公开信”中找到些答案。2000年8月18日,在东方歌舞团担任四年党委书记的歌唱家李谷一向东方歌舞团领导班子及全体党员发表一封公开信,信中开门见山地指出:只缘在“公演私分”问题上捅了蜂窝,踩到震穴。有些人便立意把我驱逐出东方歌舞团。
四年前,当李谷一担任这个党内职务时,没料到她竟然要在日后工作中时时面对良心的拷问,在遵守党纪、独善其身还是为“搞好”与同事关系之间被迫同流合污而面临两难的痛苦抉择。
尤其不能让她容忍的就是东方歌舞团领导成员再三的“公演私分”行为。据李谷一讲,也正是她踩到了这个“震穴”,便与其他四位同僚产生严重分歧,导致自己在领导班子里成了孤家寡人。
作为多次被文化部评选出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北戴河疗养期间,她看到了在社会引起极大反响的电影《生死抉择》。令她惊诧的是:影片中大量的贪污腐败竟然与东方歌舞团领导班子存在的现象非常相似!惊异、气愤和激动,她流着泪看完后,才发现手掌也击鼓得发红。
然而,回到现实时,她依然很无奈。面对同僚诸多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李谷一发现:任凭自己怎样努力劝阻,也终将无法遏制他们的继续违法、违规、违纪的势态。“为了东方歌舞团大局的稳定,为了有利于查清东方歌舞团领导班子内的是非曲直,为了广大的群众不受牵累,我申请调离东方歌舞团”,李谷一这样解释她离开的原因。
关于东方歌舞团存在的问题,李谷一在这封公开信中列举了包括“公演私分”等八条,强烈要求调查、解决,以作警示。
一、自97年底至99年9月,涉及金额近80万元,大量现金去向不明。
二、曾有100万元港币收入,一直未进财务公账,掌握在某领导手上,其中已知买三辆汽车,某领导回扣高达20万元。
三、某领导利用演出之机接受“红包”,某领导长期从某公司每月收取上千元的固定“工资”。
四、团领导们购置的手机、电脑、空调、传真机及沙发,大都出自他们的暗箱收入。
五、东方歌舞团每演出一场,带队和不带队领导都分别提成300元或150元。在新疆演出收入亏损13万元时,每位领导依然坐收提成。此外,领导成员从行政创收中,每月固定提成300至600元,正职领导每月有950元、副职有900元的“坐班费”。领导成员就这样长年累月地旱涝保收,多方受益。
六、东方歌舞团录音棚,有账外现金收入,但没有公开过资金流向。
七、团业务部的小金库,曾有几十万现金,但来源、用途尚无交代。
八、某些领导成员在新房分配中,面积严重超标。宿舍楼是为了职工困难由国家投资兴建的。
此外,李谷一还提供了相关的许多补充材料,详尽地一一列举了事实经过和剖析了每个细节。譬如1999年9月底的“广州演出”。
广州演出共收入30.5万元人民币,演出接待方全部以现金支付。团业务主管接受后,凭证为个人签字的白条和“收据”,没有团内的公章和发票。
然而,在“三讲”中,他们却谎称当时分钱是以“演出接待方给红包”的方式发下去的。而演出接待方根本不知道所谓“红包”事情。“演出费就是演出费,分什么红包?东方歌舞团内部编造故事,是东方歌舞团自己的事!”显然,把责任推卸到演出单位是站不住脚的。
具体到三十余万的一笔笔下落,李谷一都详细地进行了核算,而经她这一清二楚地一算,水分和回扣就不可避免地浮出了水面。
李谷一认为:“公演私分”所得,不进入公家财务,意在摆脱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其结果必然导致个别领导的特权。凡是有实惠的演出,让谁去或不让谁去,给谁多或给谁少,都是领导个人说了算,随意性非常大。仍以“广州演出”为例,仅一场,作为党委书记和第一副团长的李谷一就补助1万元。而按团里规定,每人每场演出补贴应为500元。这等于超标20倍!“这种做法很容易蜕化为权钱交易与个人情感上的交易,形成个别领导与某些既得利益者之间的联盟。”因此,李谷一坚决地将1万元原封不动地退交给团里纪检书记齐振河处。
李谷一称“回想此事,至今很是后怕。如果我当时装聋作哑把钱收下,就会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受制于钱、被人牵动。”
关于“公演私分”问题,事后李谷一向团党委两位副书记写了一份《我的申明》,希望领导班子能够重视出现的问题,重点在汲取教训,总结经验,加强管理,防止错误行为蔓延或再度发生。同时强调,对以往错误,我们领导班子要承担全部责任,不能层层推诿,更与群众无涉。
然而,为这1万元退回,东方歌舞团领导班子从此产生分歧、出现裂痕,并且最终使李谷一在团领导班子里受到孤立。
于是,便出现了“此人不走,团无宁日”、“此人霸气、匪气,实在没有能力当好党委书记这一职务”和“要挽救东方团。让她找一个能自己照顾自己的地方,不要损害东方团的形象”等论调。
李谷一认为这些论调不能代表广大的东方歌舞团群众,她坚决要求参加与群众见面的大会。
在人们心目中,东方歌舞团这样享誉全国乃至世界的艺术团体,其形象是非常高大的。同时,也一直认为他们不仅清廉甚至还比较清贫,是全社会要大力扶持和资助的高雅艺术团体。但是,李谷一的家丑外扬着实使善良的群众大吃一惊。
李谷一痛心疾首地指出:东方歌舞团是个财务上入不敷出的单位,而领导成员损公肥私、中饱私囊地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不仅让东方歌舞团200余名群众触目惊心,更让所有对腐败行为深恶痛绝的全国广大人民无法接受。
李谷一最后明确指出:东方歌舞团领导成员们,还存在着严重的偷税漏税问题!她已将其检举材料上报给有关执法部门。作为一名党培养多年的艺术家,为了向东方歌舞团群众负责、向文化部负责、向全社会负责,她舍得一身剐,勇于撕开罩在东方歌舞团头上的那层神秘面纱。她说:这是一个共产党员起码的责任。
因为我用的不是笔名而是真名,我的那个带来无穷麻烦的“堃”字被《天府早报》编辑遗漏了。偏偏新浪网只知道我是伊夫,尚不知我的真面目,结果也没有在转载时添补。不过,很久没有联系的编辑们,还是迅速地断定“陈子”就是我。于是,很多报刊追踪报道,我也成为相关人士,被迫一遍遍重复采访经过。更主要的是,我发现李谷一夫妇在各路记者追问下,把我得到她那些材料的事实“技术处理”成“不知道他是怎么搞到的这些仅向上级汇报的内部材料”。
“小陈,你报道这样的文章要承担风险的呦,没有勇气可不成,你要有思想准备的呀。”当初亲手给我材料后,她用激将法的方式对我说,我一笑置之。但我毕竟多了心眼,考虑到李谷一最后面临的压力,我料到他们夫妇可能想把今天的整个过程进行“删除”处理。
本来,我一向是替对方保密的,即使面临败诉的压力,也要自己忍辱负重地独自承担。但是,如果对方翻脸不认账,为了洗清自己将污水泼在别人身上时,我只能被迫将真相和盘托出!
我立即抢先发表了下面这篇文章,以后不再理睬此事。
关于报道李谷一文章的经过
18日下午,北京一个女记者电话找我,希望我能尽快与李谷一见面。不言而喻,肯定是有新闻,否则找我干吗?!
知道李谷一是十几年前她一首引起争议的《乡恋》歌曲。那时,我对她充满同情和支持。后来,将近十年前她与韦唯的纠纷变成她与一个记者的官司,我对这个事件印象非常深刻。
当然,这回李谷一给我留下了负面的印象。
19日下午16时,我们都非常准时地在北京西客站附近一家大厦内会面了。女记者、另一男记者,我们共三位与李谷一夫妇两位分别坐在圆桌旁。话题是从“三讲”开始的,今年55岁、没有化妆的李谷一非常愤慨地披露了东方歌舞团领导班子存在的腐败现象。我们三位听得目瞪口呆,都非常震惊。
因为,在我们的心目中,高雅艺术的团体经济不景气,领导废寝忘食,很是不易。我们不信,但李谷一坚决地讲,是事实,并且她最初也不敢相信。出于经验和程序,我们问她能够提供翔实、可靠的文字材料。李谷一夫妇是有备而来,他们分别提供了“致东方歌舞团领导班子及全体党员的信”3页、“我的几点补充”9页和“面对挑战的冲击——加入WTO与我国文化产业的对策”14页共计三份材料。
第三份是一篇她的论文,不具有新闻性,第二篇是详细的材料,可做背景资料,而第一篇则是爆炸性的新闻。我们就第一篇的三页内容几乎是逐字逐句地进行了核实、提问和反问。李谷一这篇写于8月18日的对全体党员公开信,早已呈交了文化部和其他相关部门,其实已经不是什么秘密。据李谷一讲:只是一直没有得到重视和进行处理,她才决定向新闻界披露。
我进一步问道:您考虑没有,文章发表后可能会涉及到法律纠纷?她坚定地回答:我有足够的证据。而且我看出,她手里显然还备有继续揭露的武器。最后,我谈了我的文章立意:我不想把什么“三讲”扯进来,我只对腐败和违纪问题愤慨,我将引用您的公开信实质内容进行报道。
如果仅仅是东方歌舞团个别腐败现象,是不会引起我那么强烈的义愤。因为,面对形形色色的腐败,我和千百万老百姓都深恶痛绝,我希望社会能够再次引起关注,而不仅仅把兴趣集中在李谷一与东方歌舞团其他领导成员身上。当然就是一个很好的引爆点,我们应该借助这个机会向一切潜埋的腐败分子开战!
我再次面临以往相同的难题——报道这样的文章会给我带来诸多麻烦。然而,正如以往我的文章引起官司却又都无败诉纪录一样,我这次披露东方歌舞团内部问题,同样能够经受住法律的推敲、道德的考验和良心的拷问。(伊夫)
世界杯新闻订阅:精彩进球,一个不容错过!
短信世界杯站:新闻、游戏、动感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