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最终不能在内地公映发行,对片方来说,最大的损失当然是金钱;对影迷而言,最可惜的则是不能在银幕上欣赏到刘德华和张学友的演出。
自从《旺角卡门》之后,我们多么渴求刘与张的并肩作战。
我强调“不能在银幕上欣赏”,因为我认为,盗版商人,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过这次
坝(赚)钱的机会。这也显示了我们打击盗版的力度之不足,正版不能面世,盗版反正都是违法的,更加理所当然地霸占市场。
有人说,《江湖》不能以合拍片形式通过,是由于题材问题;也有人说,是由于与之前太高调的宣传有关,尤其有些报道的内容,围绕着片中的江湖仇杀或陈冠希被狗奸等等不良内容。
我同意,《江湖》不能通过,正与上述两层原因有关。
不要以为《无间道》系列(后两集)去年能在内地公映,类似的题材就能获得宽松对待。首先,《江湖》并不“类似”《无间道》。《无间道》是警察故事,无论是坏人里面有卧底还是警察里面有内奸,最终也是一个邪不能胜正的执法者题材。《江湖》几乎没有警察方面的描写,纯粹是以黑帮的夺权阴谋兼探讨江湖义气为题旨的故事。正如黄建新导演在香港的金像奖研讨会上的“教路”: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整个故事)当成南柯一梦或令主角在最后全被公安抓获。为审片人设身处地想想,片方总该让审片的官员们有个说法吧!
其次,一日未获得最终通过,太高调的媒体曝光肯定不适宜,会使全世界的焦点都汇聚电影身上,它的风吹草动都成为大众讨论的对象,亦即是说成为众矢之的。到送审之时,如何把关,如何衡量分寸,就不单是片方的事,也是官方的责任。“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些是中国人最简单的处世之道,想不到仍然有人不懂!
虽然《江湖》不能在五月黄金档期与内地观众见面,但笔者相信,这套片在香港会取得上佳成绩!刘德华和张学友,问鼎来年的影帝宝座也不是没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