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任重道远
伊夫
五月,文艺圈里先后有两个名角成为法院的座上宾。8日,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香港导演谭朗昌,被以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
元。
随后有报道称:评书表演艺术家单田芳在评书《十二金钱镖》侵权纠纷中终审败诉,但由于他一直未履行判决,因此原告已向朝阳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前者“因将自己导演的电视连续剧《断仇谷》私自复制后卖出牟利”,属于“全国首例由侦查机关侦破的侵犯著作权案”;后者还是侵权,单先生“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小说《十二金钱镖》中的部分情节、内容用在播讲的评书《十二金钱镖》中,侵害了小说的著作权人所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及获得报酬权。”
鉴于在“非典时期的非常审理”。前者的庭审没有引来众多媒体的现场报道,而后者早已盖棺定论,只是“至今单田芳一直未履行判决”而已。
不过,这并不等于这两个案例不重要。侵权,至今在国内依然属于陌生的字眼,不是吗?当报道单田芳侵权的消息发出后,不少网上的评论居然大骂原告是想借起诉名人出名,而他们“坚决支持”的理由就是“我喜欢听他的评书。”
喜欢或厌恶单先生的评书,是不能与支持或反对单先生的侵权相提并论。在法制健全的文明社会里,从感情上我们可以喜欢你,但如果你违反了法律,从理智上我们就不应该原谅你。所有的人都应该遵守公共规则和维护法律的尊严,无论你是名人还是庶民。
然而,谭导演的侵权却与单先生的侵权存在着本质的差别。谭导演是由于当初合作者华艺公司若能忠实地履行合同,及时支付“17万元尾款”,才招致里应外合的暗算。这种类似黑吃黑的过招,后来使谭导演走得太远,最终折戟沉沙、锒铛入狱。
预防SARS感染,人们可以迅速戴上口罩,产生立竿见影的景观效果。但是,让公民心中树立法律意识、具备法制常识,显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奏效的。包括单先生这样深受听众欢迎的艺术家,也在法院判决后继续藐视法律,就足以说明,保护知识产权的道路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