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北京动物园熊猫馆开张了,从那以后,有很多人翻下围栏去和熊猫“零距离”接触,幸好无事发生。但就在最近,一个叫杨方宁的游客试图这么做的时候,发生了不幸——他被熊猫咬伤了。幸亏工作人员发现得早,才没酿成大祸。
熊猫也会咬人吗?这可是第一次听说。以前看熊猫,只看它们整天坐着或者躺着,懒洋洋脏兮兮的样子让人有我见犹怜之感——这种生物在野外如果真的和他们在动物园里一
样地懒,灭绝还真是指日可待了。说句题外话,我觉得这件事动物园显然有责任,既然知道熊猫会咬人,干吗把围栏修得那么低,游客可不都是专业人士。
虽然脏,虽然懒,虽然不“爱劳动”,但它毕竟漂亮,所以招人喜爱,成了美好的象征。
然而美好的东西并不都是可以接近的,杨方宁显然犯了一相情愿的错误,你爱熊猫,熊猫就会爱你吗?兔子急了还咬人,况熊猫乎?
杨方宁先生遭遇的毕竟不是什么大的不幸,实际上,试图接近心目中“美好事物”而反受其害的人不计其数,有一部美国电影叫《艳舞女郎》,那个黑人女孩追捧偶像惨遭轮奸,即是一例;白桦先生的电影《苦恋》也讲了类似的故事;傅雷先生回国时肯定也想不到10几年后自己的结局。
话说远了,其实这个话题可以从另外角度论述。比如,钱是好东西,但通过不合适的渠道获得就不大好,无论是当评委让自己得奖(也无论是茅盾文学奖还是长江什么奖)还是当领导让部下“奉献”得来的。我奶奶说过:拿脏钱,睡凉炕,早晚是病。
我奶奶肯定是对的。
其实,“什么是好东西”也难说得很,小时候,我觉得过年好得不得了,会吃到平时吃不到的东西,说不定还有哥哥姐姐穿不下了的八成新的衣服转给我,但现在,谁要告诉我过年是件高兴的事我肯定会用一种诧异的眼光看他。从前强盗的理想是“天天过年,夜夜新郎”,如果现在还有这种强盗,让他天天过年无疑是种惩罚——你当然还可以认为过年很美好,但拜托,别强迫我也这么看。正如熊猫,杨方宁先生认为它不错,所以试图亲近,换个不喜欢熊猫的人,看一眼就会远远走开了。
说了这么多,无非两点心得:一、他人之甘露可能是我之砒霜;二、许多东西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再想想,类似的话已经有人说过一万遍了,也挺没意思——但为什么就是有人不明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