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两侄女与梅妈控告信托公司败诉

2015年06月23日15:28   中国新闻网 微博 收藏本文     
“梅妈”覃美金 “梅妈”覃美金

  中新网6月23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已故香港乐坛天后梅艳芳的九旬母亲“梅妈”覃美金,早前联同梅艳芳两名侄女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控告汇丰国际信托违反信托,要求法庭颁令终止信托,将信托基金及收入一并交给“梅妈”,由她交给其他受益人。汇丰国际信托及同为遗产受益人的妙境佛学会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请剔除诉讼,法庭22日颁下判词,裁定汇丰信托及妙境佛学会胜诉,将诉讼撤销,兼下令“梅妈”及两名侄女需付诉讼费。

  判词中指,信托文件中含有信托公司的盖章,即使有部分仅写上“授权签署人”的签署,仍属合法,因盖章已确认当时有信托公司董事或相关受权人士见证及监督,及亦无法律条文规定需披露签名人士的身份。

  判词续指“梅妈”及两名侄女无合理诉讼理由,并指3人滥用司法程序,而即使两名侄女最后不反对对方申请剔除诉讼,仍需付有关诉讼费。

文章关键词: 梅艳芳诉讼费信托公司梅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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