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赵忠祥被女医生告上法庭一事”近日闹得沸沸扬扬,2004年4月25日,赵忠祥委托律师王富日前给媒体发出一份声明,新浪娱乐频道今日(26日)与当事人赵忠祥及其律师、另一位当事人饶女士分别取得了联系,以下是新浪娱乐与赵忠祥的对话全文:
新浪娱乐:今天下午有一个女歌手的新歌发布会,听说您会到现场助阵?
赵忠祥:我与她素不相识,我不应该去吧,那是我们一个主任给我出的一个劳务,但我跟那孩子不认识。
新浪娱乐:听说您最近要去外地参加一个文化活动?
赵忠祥:对,已经参加回来了。
新浪娱乐:前两天有一家是四川媒体、一家上海媒体因为饶女士的事情发生了争执,您对这事有什么看法。
赵忠祥:这个跟我毫无关系。
新浪娱乐:原告称她手上握有证据,如果案情到底后,您会得到一个说法吗。
赵忠祥:这个呢,我想如果法律程序进行到底,肯定会有一个说法,不可能没有说法,这是有法律程序的。
新浪娱乐:如果事情水落石出,原告之前提及的一些对您不利的事情,您会不会反诉,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名誉?
赵忠祥:那要看情况,真的,这个事呢,我也和我律师在商量这事,这个事情我们究竟怎么处理,我们将来会有一个说法的,但现在还为时过早,因为他在诉讼程序之中,我是一个很遵守法律的人,因此我觉得用舆论来影响法律是不正常的,这也是应该不是一个很好的执法过程,你有什么话应该在公堂上讲,如果用舆论去讲,岂不是用舆论来左右法律的进程,甚至会干扰法律进程,是不符合法律做法。舆论是舆论,法律是法律,舆论不能给你一个公道,舆论它所说的事情不能做判决,所以我是在法律当中进行,包括我要求我的律师不要对外界多说什么,不要让舆论去左右法律的进程,这个是不好的。
因为既然送了,那我们再有什么证据在法庭上讲好了,报纸上讲是什么意思,这个事情有一个过程,有一个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里我们仍然保持一个客观的心态来观察周围的事物,同时也不应该影响我们固有的生活模式,我们该做什么还做什么,毕竟这案子不大,三千多块钱,输了又怎么样呢,我想不但我输得起,谁都输得起,但是我们总应该有一个是非,这个是非在案子之前用舆论讲是不合适的,所以我要求我的发言人王律师,包括记者来采访我们,基本上是不应该表态,我们要服从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