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璎珏遭换角案胜诉 获赔52万元(图)

2013年03月27日10:21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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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璎珏 侯璎珏
判决书 判决书

  新浪娱乐讯 3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不久前侯璎珏拒绝潜规则而惨遭换角一案一审宣判,法院依据合同法,被告何文及其公司未履行双方所签合约,侵害了原告北京天地精英演艺经纪有限公司(侯璎珏所属公司)的权益,需向原告支付赔偿款52万。

  侯璎珏“拒潜门”事件回顾:

  女演员侯璎珏在接拍电视剧《小夫妻时代》时,遭遇导演李骏的“潜规则”暗示。在拒绝对方的要求后,侯璎珏被剧组频频刁难,最后女二号一角被换掉。该剧组制片人何文单方面撕毁合约,让其他演员顶替本该由侯璎珏出演的角色。

  就换角这一事件,最后双方决定和解,重新签订了一份合约,在2012年3月5日到2012年12月31日期间,侯璎珏可以在何文担任制片的作品中,任意挑选一部戏女二号出演。直到2012年8月,侯璎珏依旧没有得到何文提供的任何角色,侯璎珏公司也与制片人何文进行多次沟通,直到2012年12月31日后,对方仍没履行第二份合约。侯璎珏所属的北京天地精英演艺经纪有限公司将起诉何文的诉状已经提交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侯璎珏表示此举并非炒作:“当时是看何文挺可怜的,才答应了他的要求。但我充分信任他,却换来一盆冷水,现在只为讨一个公道。”

  对“潜规则”大胆说不 侯璎珏遭换角案胜诉

  3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被告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何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天地精英演艺经纪有限公司支付五十二万元。

  据悉,被告何文及其公司至今迟迟未领取判决书,有故意拖延支付赔偿款的嫌疑。侯璎珏所属经纪公司也表示,如果被告继续上诉,会奉陪到底。

  侯璎珏拒绝潜规则遭换角案是国内首例演员大胆站出来对潜规则说不,而获得胜诉的案例,这也为娱乐圈传递了一种正能量。(tg/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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