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演员马羚[微博]持续了近三年的讨薪案件,近日终于尘埃落定,全部三次诉讼以马羚的胜诉告终,其所主张的在电视剧《空姐日记》中的表演权和著作权,得到了法律的支持。在这场讨薪战役中,缘何马羚与昔日的好友、该剧导演于敏形同陌路?在与新浪娱乐的对话中,马羚认为于敏承包了《空》剧,因此数次向其讨薪索要合同,但未能完全奏效。于敏也在对话中抱屈,称自己从未承包过《空》剧,不但未拿稿酬还自掏腰包300万用于该剧的运作,更自言要像农民工一样讨薪。
马羚讨薪案三诉皆胜 呼吁寻找侵权行为
据马羚透露,2010年5月《空姐日记》导演于敏邀请其对剧本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重新编写,在马羚做了大量工作完成拍摄使用的剧本之后,7月初于敏又称角色不好寻找,约请马羚救场饰演剧中的苗红一角。2010年7月马羚进组拍摄,期间再次在于敏的要求下改写了数集剧本及片断,并履行了出演角色的任务。双方在8月1日签订了《合同书》,并约定好演出以及编剧报酬。但直至2010年9月18日,该剧正式杀青,马羚只以打欠条的形式从剧组拿到了约10%左右的劳务,期间多次与导演于敏沟通无果。由此,马羚正式展开了她诉讼讨薪的维权之路。
2011年6月,《空姐日记》出品方北京依品传奇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马羚发起诉讼,要求马羚赔偿并一元钱解约。随后马羚反诉维护表演权,要求对方履行劳务合同并支付劳务报酬,根据事实证据最终法院判决马羚胜诉。由于败诉方并未按照判决书的规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故马羚已申请强制执行。
此后,马羚又就在《空姐日记》中的著作权益,将依品公司起诉至法院。 2012年10月20日马羚一审胜诉,根据双方提供的事实证据,法院判令被告依品传媒未在电视剧《空姐日记》演职表处为马羚署名“文学统筹”之前,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使用该剧;另外,法院判令依品传媒向马羚支付剧本编写及改编的费用,但驳回原告马羚的其它诉讼请求。依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十日内即再向二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2013年3月18日,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判决书,驳回依品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但终审判决生效后,马羚称尚未收到败诉方支付的编剧劳务,也没有接到关于《空姐日记》署名的任何要求书面授权的意向,因此她多次在博客和微博中发言,称在败诉方依品公司未执行判决前,任何播出该剧的行为皆属侵权,并呼吁粉丝们行动起来,在全国寻找《空姐日记》播出的截图证明。
马羚称于敏承包《空》剧 感慨亲兄弟明算账
马羚表示,自己和《空姐日记》的导演于敏曾是多年的朋友,除夕还曾邀请“北漂一族”的于敏来家里过年,也有过很多愉快的合作,其参演的《倚天屠龙记》、《鹿鼎记》、《永乐英雄儿女》等都是于敏导演的作品。电视剧《空姐日记》的筹备阶段,于敏也再次请马羚出山,担任剧本的文学统筹,后又邀其出演苗红一角。
马羚坦言,《空姐日记》开拍前于敏还拿不出完整的剧本,但投资方和赞助方又急催开机,当时自己出于朋友间的道义,就紧急帮忙修改剧本未顾及签约之事。岂料,马羚完成剧本编改工作并进组拍摄后,于敏却以制作经费不足为由,一再压低马羚的劳务报酬,“当时我都拍了15天的戏了也不能罢演,而且我的剧本还一分钱没拿着呢,我还必须把这个窝囊事给办下去,我就说‘那你说降多少,咱就降多少吧’。”就这样,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马羚表示,签订合同后于敏以拿回给投资方盖章为由,拒不返还合同,也并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费,自己多次催促也未能奏效。直至该剧杀青时,自己只以打欠条的方式从剧组借了约10%左右的劳务费用,后于敏称这些就是给她的部分劳务。
那么,谈片酬、签合同、付劳务……这些在通常情况下由制片方完成的事务,为何在《空姐日记》中却由导演于敏代为完成呢?马羚表示,《空姐日记》张纪中[微博]其实是挂名的制片人,而整个剧组的运转是于敏承包的。在马羚维护著作权一案的审理中,被告依品传奇公司也表示,所有编辑、演员相关事宜都交由于敏负责,并已交给对方1000余万元。
马羚透露,《空姐日记》剧组被欠薪的并非自己一个,少则三五千多则几万,一位武行出身的演员,甚至以武力相逼才要回了自己的几万块酬劳,而这种现象在影视制作界并非个案,很多三四线的演员遭到恶意拖欠片酬后,往往为了所谓的名誉忍气吞声吃哑巴亏,这也助长了一些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她坦言,希望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讨薪努力,为圈内的一些肆意的侵权行为敲响警钟。同时,马羚也现身说法提醒同行,亲兄弟也要明算账,不能因注重朋友义气、哥们感情就忽视了签合同的重要性。
于敏:我从未承包 自掏腰包300万也要讨薪
作为《空姐日记》的导演,也是马羚所谓的“承包者”,新浪娱乐连线导演于敏。连线中于敏坦承,所有演员都是自己介绍进组的,演员的薪酬也都是自己谈的,但否认承包过该戏的制作,“我从来没有承包过该戏,不能我谈的就得我把钱给付了吧。”对于投资方依品传奇在马羚著作权案庭审时的说法,即以1000万余元将该剧的编辑及演员等相关事务交由于敏承包,于敏直斥“全是胡扯”,他认为是自己对工作的热情和敬业的态度,让别人误以为自己承包了该剧。
于敏自曝,《空》剧在拍摄过程中更换了投资方,一时资金链断裂面临停拍的危险,自己不但没拿稿酬,还自掏腰包贴了300万供剧组的运转,“我是导演,我不愿意这部戏中途出了什么问题突然搁浅,演员都是我请来的,我能看着它瘫痪吗?我不管谁管,我不操心谁操心?马羚拿到的钱还是我给的呢。”于敏认为,“我介绍任何一个演员是我的职责,最后给没给钱不是我的事。”于敏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也要像农民工一样讨薪去。
于敏透露,自己已经把片子交给片方,但迟迟未发的原因之一就是该剧的前、后两个投资方,正在为分成比例对簿公堂。当被问及自己倒贴了300万,为何还要把片子交出去的时候,于敏表示,首先片子放在自己手里也发不了,发了就是违法行为;其次,自己是个性情中人,不在乎钱,在乎的是如何把戏搞好,任何一个戏自己都会无条件去做。对于与马羚签订劳务合同一事,于敏也予以否认,称自己没有签过字,盖的都是电视剧组的章。(陈家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