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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快女获批文 评委不得穿奇装异服节目避免煽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0日08:20  华商晨报
09快女获批文评委不得穿奇装异服节目避免煽情
天娱董事总经理龙丹妮

  5月8日,媒体拿到了广电总局对“快女”的批文。

  批文不仅对评委、嘉宾、主持人有详细的要求,甚至连以往比赛中亲友团抱头痛哭的场景也不准出现在电视上。

  评委 有绯闻的不要

  “评委、嘉宾要具备权威性和专业性,要业界公认。评委、嘉宾要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和文化涵养。凡有非议、争议、有绯闻、有负面评价、曾有犯罪记录的人不得担任主持人、嘉宾和评委。”当然也不要“毒舌”。

  主持人 不得着奇装异服

  “主持人不得穿着奇装异服,不得梳怪异发型。不得喧宾夺主,胡乱调侃。不得涉及主持人、嘉宾、选手的私生活内容,主持人要紧紧围绕节目内容本身,不得大吵大闹。”

  选手 没必要唱红歌

  广电总局要求“6月19日至8月21日期间,不得播出与“2009快乐中国快乐女声”相关的节目。”

  之前争论很久的唱红歌环节,在广电总局的批文中并没有明确指出。只是提倡本届“快女”增加公益性。

  对于PK方式,要求:“不得采用手机投票(包括以发送短信的方式给选手打分)、网络投票、电话投票等任何场外投票方式。”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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