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波重回歌坛 曾跨界拍电影赔三套房

2014年08月07日14:00  法制晚报 收藏本文     

  法制晚报讯(记者 寿鹏寰) 20年前,李春波[微博]凭借《小芳》、《一封家书》而变得家喻户晓;20年后,重回歌坛的他,做的第一件事是维权,他跟香港歌手方大同[微博]因为版权问题闹上了法庭,以这种方式重回大众视线的李春波备受争议。与此同时,李春波的新歌《姐姐》问世,他在北京高调宣布回归歌坛。

  这些年一直在电影圈闯荡的李春波,只拍了一部电影,难与他在歌坛的成绩相比,却为此损失了三套房,重回歌坛的动机令人遐想。

  备受争议的李春波昨日在北京接受了《法制晚报》记者的专访,对于这些质疑,李春波一一回应。

  曾经隐退 事业巅峰转行 靠着积蓄过活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FW):1996年你去电影学院导演系学习,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你淡出歌坛,离开了大众的视线,为什么选择在事业最巅峰时离开歌坛?

  李春波:也不是离开,那时候特别喜欢电影音乐,想学导演课程以后再学电影音乐,以后做音乐就比较方便,但没想到一学就陷进去了,学着学着兴趣大增,几年以后就拍了个电影。

  FW:那几年就完全没有音乐作品?

  李春波:对,说实话如果不学电影,我起码还可以再出三五张专辑。

  FW:那会是你最红、演出最多的时候,有遗憾吗?

  李春波:不遗憾,我觉得趁年轻,多学点东西还是对的,不管以后发展怎么样。因为音乐创作也需要沉淀,做点别的对音乐创作也有好处,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对的。

  拍电影碰非典赔了三套房子

  FW:上映以后好像票房不怎么样?

  李春波:从电影学院出来,就筹拍了电影(《女孩别哭》2003年上映),因为上映的时候赶上非典,所以赔钱了,但是看过电影的人都觉得挺好。为了拍电影,前后卖了三套房。

  我觉得我给自己打分的话,能打70分,说实话都想不起来当时怎么拍下来的。

  FW:有点不堪回首?拍电影的经历是怎么样的?

  李春波:其实当时没觉得有多难,现在想起来真觉得挺难的,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天能睡50多觉,每天晚上一两点睡,沾枕头就睡着,早晨四五点起,拍了48天,比如白天布灯的时候有十分钟我就睡一觉,那边弄个道具也能睡一觉。

  FW:那比做音乐的时候还辛苦?

  李春波:对,我做音乐的时候都是晚睡晚起,夜里两三点睡觉,中午、下午才起床,不睡到自然醒是不会起的。我有点轻度神经衰弱,起码得半小时才能睡着,拍电影给我累得够呛,这些毛病全治了。

  如果现在还让我去做这个事,精力各方面都达不到那时的状态。

  FW:做了十几年电影,感觉自己算是个电影人了吗?

  李春波:只能说刚搭个边,虽然做音乐有些成绩,毕竟做电影还是新兵,当然现在很多跨界的导演,票房都挺好,好像什么人都可以拍,但我个人觉得还是多少要学一点。

  重回歌坛 维权磕上方大同被骂炒作想得开

  李春波:去年的时候曾经接到过崔恕(音乐人)的电话,说方大同想用这首歌,但后来就不了了之没有下文了。过了好长时间,就是我在微博写维权公开信之前,看到了他在电视里做节目,说谢谢我,我说我还没让你用呢,为什么是这种情况?

  FW:崔恕说方大同想用这首歌,当时你是怎么回复的?

  李春波:我说用吧,到时再说,但是怎么用,付钱不付钱,什么也没有说,没有任何协议,我也没有答应过。他现在卖到全世界了,版权成他的了。

  FW:发表维权公开信之后不久,你就推出了新歌《姐姐》,很多人认为你是借这个事炒作自己?

  李春波:炒作也得有东西炒,而且我不能除了维权就不做歌了,炒作不炒作每个人理解不同,现在法院都开庭了,别人说什么对我来说不重要。

  大家说东说西的也很正常,本身是公众人物还不让人说几句,好听不好听去较劲也较不过来,对于我们这个岁数的人,这些都没关系,这也是我这几年最大的变化,什么都能想得开。

  FW:为什么选择在那个时候发表维权公开信?是碰巧赶上要推新歌?

  李春波:其实当时除了这事,文章导演的电视剧《小爸爸》,使用《呼儿嘿哟》二十多次,居然没有署名。包括之前彩铃盗版,全赶一块了,正好当时琼瑶发表公开信,说于正侵权,我想正好借这个时机,好好把保护版权这个事说说,该起诉就起诉,我还得感谢琼瑶阿姨启发了我。

  FW:其实你不是第一次遇到侵权这件事吧,为什么这次这么较真?

  李春波:我在2008年出过一张唱片,当时那个市场就不像1993年出《小芳》、《一封家书》那会了,唱片发行量不是很好。包括那会盗版侵权一直都有,但是说实话积极性还是受打击,很用心很费力做的唱片,结果卖不出去,公司也不挣钱,现在维权的事,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这些事。

  不光打击我一个人,好多音乐人都不做音乐了,挺可怕的。原来音乐人没有那些后顾之忧,大家就是创作音乐,现在好作品越来越少,好的创作人也越来越少,这个现象不好,所以希望通过维权改变一下这个局面。

  做人做事总得有个规矩,通过这事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版权的重要性。维权的成本很高,最后赔的钱都不够或者仅够律师费,所以很多人都说算了,长期下来所有人都是这种心态,那就没有原创了。

  离开歌坛十余载 年轻歌手不认识

  FW:离开歌坛十几年了,现在归来还能适应吗?

  李春波:很多年轻的歌手不认识,但没有不适应,我做音乐还一样,原来怎么做现在还怎么做,各做各的,我相信到什么时候,做音乐、电影都要真诚,是否真心在做蒙不了人。

  我的新专辑很快就要发行,巡演也在准备,可以说歌唱事业在慢慢恢复,现在主要以音乐为主。

  李春波:不会去,我觉得没那么多精力,很多人可以当,不差我这一个,在那种电视节目中公开点评别人,我觉得帮助不了这些人,如果真需要点评,可以私下交流提点意见,公开的没必要。

  FW:会参加类似《我是歌手》这样的比赛节目吗?

  李春波:去年《我是歌手》通过其他渠道联系过我,但档期没赶上。但这个节目挺好的,起码是唱现场,音响效果也很好,事实证明电视台可以把音响做得很好。通过节目看到有些老一点的歌手实力还在,但对我而言,确实没必要通过这个来证明我是不是歌手。文/记者 寿鹏寰

(责编: 叶或或)

文章关键词: 李春波方大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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