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激辩鹿晗解约:是为身体还是为财?

2014年10月13日19:31  新浪娱乐 微博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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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韩国男团EXO的中国成员吴亦凡提出解约的时间相隔不到5个月,另一中国成员鹿晗于10月10日上午9时许由代理律师向韩国首尔地方法院递交法律文书,要求解约。在新浪娱乐独家曝光该消息后,一时间关于解约原因的各种声音四起,一场发生在娱乐圈业内人士、关注娱乐新闻的网友、粉丝之间的辩论拉开帷幕。新浪娱乐本期有料,独家连线诸位媒体人、业内从业者、粉丝,解读“人气王”鹿晗解约背后的论战,至于哪一方才是真实原因,诸位看官还请自行判断。

    监制、主编:陈弋弋

    副主编:钱德勒

    采访、主笔:南音

    编辑:梵一

    音乐编辑:喻伟民

鹿晗鹿晗

  第一回合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VS 把握时机谋自身发展

  正方观点:经纪公司认真栽培你,带你出道,花心思捧红你,难道就为红了以后任你飞吗?岂能只顾个人利益?

  在韩国,以SM公司为例,培养一个艺人不是三五个月,而是三五年。在“练习生”体制下,公司初挑出来具备一定潜质的孩子被严格训练,舞蹈是重中之重、其次是声乐等体系化课程。但千万不要以为“练习生”就等同于“准出道预备役”,韩国的“练习生”,可不是乐华娱乐投资上亿元花4年秘密培训5个人,最终面向市场推送出“优衣库”男孩儿(组合名UNIQ)这个思路和模式。严酷淘汰,才是“练习生”体制最有戏剧张力、也是最磨人的标志。“练习生”制度不像高考,对绝大多数考生而言无非重点、次重点、普通大学的区别,总能有个大学进。而是:出不了道,白搭。

  鹿晗和吴亦凡是练习生中的中国人,以EXO成员身份成功出道后,他们迅速获得人气,成为EXO中面向中国市场的主力军,这生猛势头的源头,是公司的栽培和包装的成功。没有这一系列繁琐的“前奏”,这两青年无法完成如此高效的原始积累。

  既然如此,是不是应该扮演好在团体中的成员角色,遵守合约,以充沛的精神和积极乐观的心态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怎么能红了以后就不一起“手拉手、向前走”了呢?

  所以解约的关键,终归个人成就和利益分配。

  有媒体圈内人士接受新浪采访时直言:“很简单,就是翅膀硬了嘛!你那么多的要求,之前为何不提?因为你知道提不了呀!现在有了资本,谈条件,谋更好的发展,很正常嘛。张柏芝曾经不也是和她前经纪人闹了很久,经纪人认为我带你出道把你捧红投入这么多,你现在红了就把我一脚踢开?那张柏芝当然也有自己的理由,我现阶段摆在这里,未来需要的或者是A经济手上的资源,你拿不到,与我无法匹配,为了未来发展考虑,当然是换个团队合作。”

  此话不无道理,明知道去韩国出道要经历练习生时单向性的“残酷选择”,未出道前想必也了解了不少“前车之鉴”,但签约那一刻,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SM公司,选择“被虐千百遍也要如初恋”这个剧本走向,因为还没有资本谈条件,当时想的一定是:“啊!我终于能出道了!”而不是:“惹!公司怎么给这么少?!”

鹿晗鹿晗

  反方观点:经纪公司应该考虑艺人阶段性发展需求,既然给不了,何必再强求,在普通人的世界里不就是跳个槽?

  进行原始积累的过程中,他们的观念和心态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他们不再一味服从,开始用自己的眼光去看待眼前的“面包”,去判断得失利弊,仿佛站到了一个巨大广角镜前,他们看到更多,需求更大,而显然,这时的他们手上已经握有足以独立的资本了:超高人气变现出的——已存在和潜在的庞大消费群体;打入市场时带来的新的人脉和业内回响;国内青黄不接,正是小鲜肉发力时,刚好我们还是全方位艺能条件都经过开发和专业训练的小鲜肉。从阶段性发展的需求来看,提出解约是很多业内预估得到的结果。

  “鹿晗解约这个结果大家都能猜到,只是看他什么时候解约而已。因为之前在圈内就有比较确定的风声,所以大家关注的是他选择的时机和曝出的时间,当然他选择的时机比吴亦凡好一些,所以影响上来看,有了不同反应。”光线内部一个消息十分灵通、且与SM公司经常合作的同行认为,解约在圈内已不是新闻,而“时机”的选择,会促成事件影响程度、范围、方向的偏差,“争议点少了,也不是第一个解约的,加上前期消息听得多了,所以没有造成之前的那种轰动。这也是可以预测得到的。”

  回头继续说阶段性发展需求的问题。未能出道时,渴望成为明星的年轻人自然奔着出道而去。在国内,许多年轻人选择了电视选秀节目,为的就是个迅速出线的“机会”;去韩国当练习生,同样是为了这个可能成名的“机会”。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一炮而红概率更高,但真正进入明星职业领域后,公司包装和前景反而大雾茫茫;后者磨砺时间更久、孤注一掷成份更多,但一旦确认出道,通过公司专业包装,精准营销,爆发力更强,竞争力和感染力也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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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有三个关键因素直接影响了团体中的中国成员在新的阶段对未来的判断:

  首先,中国艺人在韩国境遇尴尬,国籍局限,文化难融,造成资源局限,市场局限;在中国待遇偏差,韩国公司以压制个体的方式来稳固团体均衡发展,他们不得不眼睁睁看着可能属于自己的优势和资源相继流逝。无论刚出道还是出道几年后,绑定团体的政策没有多大改变,并持续消耗着中国成员的个体价值,他们在韩国无法根据自身需求接剧接电影当主角做核心,在中国同样无法拿到真正称得上强势的好资源和好合作,对于20出头的年轻人或许还能忍受,年纪一大,就得辗转反侧了。

  另外,韩国公司一面不懂中国市场,一面又渴求中国巨大的价值空间,在国内行事作风专横,无理要求层出不穷,无数不愿细数的案例正如麦特文化CEO陈砺志[微博]总结:条件苛刻,不尊重客户,不尊重片方,做一单毁一单。如是,无法给中国成员积攒可观资源和人脉。SM公司这次针对鹿晗解约的声明中,公然写出“其有背后势力”,引来不少业内看官调侃。在各种公司立场发表的“声明”里,该公司声明彷如一朵娇艳欲滴、内嵌玻璃心的奇葩。虽然有人快马加鞭炮制出鹿晗背后势力谱,称新浪、百度等互联网巨头都在其中,还有牛逼粉丝大大——百度前副总、现某投资公司老总王梦秋撑腰,但业内受访者认为,新东家的运作和粉丝助推才是他比较明确的背后势力。

  其次,韩国公司造星模式为了满足自身持续不断的掘金需求,培养出了一批狂热消费群体(一般统称“哈韩粉”)。长久下来,这个群体形成了一个相当固定、相对闭合、甚至有了边界设定的圈子,他们除了狂热偶像、追捧韩流,相当部分激进的还带着某种宗教意味的偏执,内外掐架、群起而攻之现象十分常见。虽然粉丝是偶像的中流砥柱,但也给偶像在国内设立了市场局限这道坎。采访过程中,相当大比例的业内回复不愿受访,或者被访时强烈要求匿名处理,主要原因只有一个:怕“说错话”,怕被人肉。这也侧面反映出了外界人士对韩流粉丝群体的认识和评价。

  既然给不了,何必再强求?合作要诚信,你的诚意在哪儿,我的信誉就在哪儿;而工作左右逃不开“现实”二字,那些道德制高点的束缚,远不及“现实”给的心塞来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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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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