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遭公司雪藏200天的苏醒[微博]昨天发声明,称期间数次寻求复工均未被响应,欲与经纪公司天娱传媒[微博]解约,还因前几日与公司协商解约条件未达成一致,准备寻求法律途径。今日上午,天娱传媒通过新浪微博对苏醒宣布解约一事发出声明。天娱传媒在声明中称:“苏醒一再破坏公司的苦心安排,其个人表现及质素已经不符合天娱传媒打造优质偶像的标准。苏醒7月24日在其微博发出的单方面解约声明,是完全违背事实基础的再一次恶意炒作。”天娱传媒还表示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昨日,已被“雪藏”200天的苏醒通过新浪微博表示仍认同当初公司的决定,但他认为自己“已经做出了应有的承担且付出了代价”,“我需要工作,需要为自己负责”。
因为被雪藏期间寻求复工均未得到明确规划和安排,苏醒被曝只能靠开酒吧维持生计。
今日上午,天娱传媒通过新浪微博对苏醒单方面宣布解约一事发出声明。声明中写道:“艺人苏醒在演出后台殴打艺人李炜[微博]及苏醒单方面恶性炒作事件,严重影响苏醒本人及经纪公司天娱传媒的品牌声誉……不但对公司经营苏醒演艺事业造成重创,亦对主办方中歌榜及当天出席此活动的其他艺人和公司造成困扰,极大损害了内地艺人的整体形象。”。
声明称:天娱传媒已于两周前当面向苏醒明确表达了公司的立场--如苏醒希望解约,天娱传媒绝不强留,但双方应在合约范畴内通过协商来解决。
声明中还强调:“苏醒7月24日在其微博发出的单方面解约声明,是完全违背事实基础的再一次恶意炒作。我们对此行为深表遗憾,也更坚定了苏醒不符合天娱传媒打造优质偶像标准的认知。天娱传媒亦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菇仔/文)
苏醒先生于2013年7月24日发表微博声明,单方面提出解约,我们尊重苏醒先生的个人言论自由,但我们发现生命中出现多处和事实不符合的描述。对事件真相的还原,有助于双方更好的推荐解约问题。
1、2011年12月29日,在台北小巨蛋举行的第20届中歌榜活动中,艺人苏醒在演出后台殴打艺人李炜及苏醒单方面恶性炒作事件,严重影响苏醒本人及经纪公司天娱传媒的品牌声誉。不但对公司经营苏醒演艺事业造成重创,亦对主办方中歌榜及当天出席此活动的其他艺人和公司造成困扰,极大损害了内地艺人的整体形象。
2、苏醒的经纪公司上海天娱传媒有限公司、唱片公司索尼音乐娱乐中国控服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5日联合做出暂停苏醒演艺工作的处理,此处理方案由两家公司委派律师当面向苏醒宣读,并得到了苏醒“完全接受公司处理决定”的认可。处理方案是在尊重各方合约关系的前提下,为挽救苏醒的演艺形象,降低打架事件带给社会的不良影响所作出的负责任的安排。
3、令人遗憾的是,虽然发生了有损声誉的恶劣事件,却并未真正促使苏醒的深刻反思,苏醒一再破坏公司的苦心安排,其个人表现及质素已经不符合天娱传媒打造优质偶像的标准。在此情形下,天娱传媒亦已于两周前当面向其明确表达了公司的立场:如其希望解约,天娱传媒绝不强留,但双方应在合约范畴内通过协商来解决。
4、苏醒7月24日在其微博发出的单方面解约声明,是完全违背事实基础的再一次恶意炒作。我们对此行为深表遗憾,也更坚定了苏醒不符合天娱传媒打造优质偶像标准的认知。天娱传媒亦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特此声明。
上海天娱传媒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4日
另附苏醒声明全文:
经过了大半年(200天)的停工和等待,在期间数次寻求复工均未被回应,个人事业被继续搁置且至今毫无给予任何时限说明的情况下,我于上周和天娱传媒的领带们进行了面谈沟通意图和平协议分手,很遗憾未能就解约条件达成一致。从今日起我将通过法律途径为能够自由获取工作的机会寻求解决的办法,并不再委托天娱传媒作为我的经纪公司。当然在此过程中的任何时候我仍然乐于接受相对公平的和解协议。感谢公司六年来为我的演艺事业所提供的一切帮助,即使无法继续合作,我仍然充分肯定公司在我入行初期为我打造的良好基础以及后来的各种支持,并将此番表态视为特殊事件下的特殊决定,与公司本身的经营运作及管理毫无关系。这也是我经过深思熟虑后的个人决定,望公司领导给予谅解,希望今后公司级旗下的艺人和同事们越来越好。
苏醒AllenSu
2013-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