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进回电话,我连珠发炮:“这是什么意思?陈雅伦穿着拍电影海报的碎花裙来拍封面照,分明是博宣传,又说她不可太性感,何以帮别的周刊拍封面就可以赤裸上身?”
李进语调客气,但说的话却像一把刀,一下一下地直剌心脏:“他们的封面比你们的早拍,他们事先声明要他们刊出以后,我们才可以替其它周刊拍性感封面。”
对手周刊历史比我们久,销量比我们高。
“那你为何不跟我说一声?你这样做分明是偏帮对方,他们是周刊难道我们不是吗?你看不起我们,我也没必要买你账,李进,总之从这一分钟开始,有你冇我!”大力地摔下电话,巨响震动整个报馆。
不是年少气盛,反应过激,给人这样鄙视,换作现在,我也会有这样的反应。
常言道,凡事留一步,他日好相见,但这句话在娱乐圈百分百不合用;在娱乐圈想他日好相见,就只有做好自己,增加自己的有利用价值,那怕你怎样不友善,别人还是对你笑盈盈,我常举的例子就是:做艺人,哪怕你是天下的大好人,你不红,贴钱也没人肯用你。
李进事件激励了我,我告诉自己,是我做得不够好,所以别人才可以看扁我,我要努力做好自己,当形势比人强时,还有谁会看小我、欺负我?
我想我最大的能耐,就是把一切不愉快经历,化成正能量。
光阴在忙碌中溜走,我由一份周刊跳到另一份周刊,及至1996年替《星期天周刊》创刊时,李进已做了黎明、李嘉欣经理人,闹翻这么多年,我们从未踫过头,亦没交过手。
筹备创刊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一天下午,手机响起:“查小欣在吗?”然后来电者自我介绍:“我是李进。”
我马上从满堆稿件、照片、菲林中弹起来,坐直身子,进入戒备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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