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现在开庭!”
1994年初,报社上层的政治动荡持续了一阵后,委派了一位新总编魏长青。我在“混乱状态”时期,抓紧做我在外边的事情,无暇过问报社发生的一连串人事变动。许多与前总编关系密切的人相继调离或重新站队,虽然,我身在其间,却感到与我非常遥远。此时,针对我的绳索正悄悄地收紧。
2月底,我又采写了一篇后来被一家报刊说成“犹如广岛上空的一颗原子弹”的文章。这篇文章在我的记者生涯里,是不能回避的重要一页,也是本书的华采乐章。它让我平生第一次成为被告,在影视剧里经常看到的情景,也将变成的现实:“现在开庭!”
我第一次发现,那些镜头可不是闹着玩的。现在,人家要为一篇真真实实的新闻稿,向我索赔100万元!
这次旷日持久的官司,使我最终与《北京工人报》分道扬镳。
冷不防被告
以往关于文艺的报道,几乎都是莺歌燕舞。1993年,一篇披露一个草台班子摄制组用拉大旗、作虎皮的欺骗手法去企业拉赞助的文章,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影视圈黑幕从此被揭开,今天,披露、曝光影视圈黑幕的文章已经司空见惯,但当时这需要极大的勇气、正气和付出高昂的代价。
我当时采写的那篇文章——“《广告人》行骗到几时?”被对方抓住我使用“侮辱性”语言的把柄,拖我进入了漫长的诉讼持久战。
第一,我亲自采访有关方面多人;第二,我看到了消息源提供的证据,有这两点,我在诉讼过程中一直非常坦然。但我用词不慎,强烈的主观义愤替代了冷静的客观语言,让我品尝到被原告死死纠缠的苦果。
事缘于1992年6月1日,《广告人》剧组的筹备人员即久久广告公司员工拿着一张盖有“北京电视台”公章的“批示”,进行一场规模空前的行骗活动。当时不论是财大气粗还是囊中羞涩的企业,尽管对堂堂的北京电视台充满信任,但他们还是多少有些担心,怕前来拉赞助的公关小姐或公关先生是不是空手套白狼。而这些剧组公关人员,到处宣称该剧为1993年大动作,主要加盟明星有:于荣光、马晓晴、史兰芽、毛阿敏、韦唯、牛群、、冯巩、许晴、陈佩斯、宋丹丹、英达、英若诚、岳红、张国立、林连昆、姜文、姜昆、凌元、盖丽丽、梁天、葛优、韩善续、蔡明、谢园、颜彼德、濮存昕等共计35人。
他们用耸人听闻的宣传词说:这是继《编辑部的故事》之后“再投的重磅炸弹”。由于有北京电视台的副台长充当总监制,他们再次许诺:本剧摄制完成后,北
京电视台将与33家省、市电视台交换联播。接着又下诱饵:赞助服装的单位可在剧中表现其服装的销售场所,有明确台词提到该服装的优良质地,公司有关人士可扮演有关时装情节的适当角色。更公然保证:在33家省台联网播出时,可适当优先考虑随片播出其产品广告。
接着,他们又在各地报纸上谎称“王朔洪伟大联手”、“众明星捧出《广告人》”。
这样的煽动,休说一般不知底细的企业家,就是久经沙场的久久广告公司的公关先生和公关小姐们也先被“蒙骗”其中。当后来采访这些行骗者时,他们异口同声地叫喊自己是受骗者,他们无论如何不能相信:35个大腕儿演员竟然一个都不肯“友情出演”。
面对滚滚而来的财源,洪伟这个对艺术一窍不通、十足的混混儿,开始了恣意的挥霍,喝水的杯子是从赛特购物中心花600多元买来的。张口便“我就是拿他们(指企业)的钱练练手,玩一玩”。所以,在这个剧组里,摄影频频换人,洪伟身兼导演、摄影、制片于一身,自己真的就操起了摄像机。任意拿企业的钱开玩笑!
四川籍的制片主任杨忠也同样是个“混混儿”。开机以来,他根本不关心全剧组的日常活动,只是一门心思去骗钱。近30台空调机从赞助的厂家拉来后,不久就不翼而飞了。可以说,整个剧组是一个危机四伏的草台班子。
《广告人》剧组潜伏的矛盾很快公开化,许多演职员最后的结局不外乎两种:一是反叛,愤然退租;二是反目,互为攻讦。当演职员多米诺骨牌般地纷纷离去后,由于内讧频繁、激烈对抗最终导致洪伟与杨忠分道扬镳。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35个明星、大腕儿居然没有一个来,大多数演员甚至对此一无所知。有几位特别重视自己声誉的名演员气愤地准备上告,不允许滥打他们的旗号!
王朔不知在何种场合被洪伟拉扯着合过影,结果,洪伟就拿着那张照片四处招摇撞骗,并在报纸上一次次发表,给外界造成他是王朔铁哥们儿的假象。
受骗上当的企业首先觉醒的是沙市日化,他们看出这个野班子行骗的蛛丝蚂迹后,就及时要求退款,所以损失较少。其他企业见到报纸披露文章后才纷纷觉醒,但为时已晚。因为挥霍无度的《广告人》再无力偿还。
事实上,当时北京跑娱乐口的资深记者们都对此一清二楚,也对此表示愤慨,但谁也不想惹那麻烦。
这样的文章如果仅在一家报纸上发表,是形不成威力的。因为,他们很快会找个别“娱记”混淆视听。必须制造一种万炮齐轰的火力,才能达到彻底捣毁骗局的目的。而我当时已经具有了这种能力。
我先后向全国各主要城市的报刊打招呼,希望在统一的时间内抛出这篇文章,任何一家都不享有“独家”和“首家”特权。这样做是为了一旦对方起诉,数十家媒体共同承担风险。
1994年从2月21日起,全国数十家报刊,先后刊登我的文章和后续有关报道。一时间,《广告人》剧组成了过街老鼠。事后得知:久久广告公司的办公室里,电话铃此起彼伏,各地投资的企业在当地看到这则消息后,急忙要求撤资或冻结。为了平息沸腾的局面,稳住商家,久久广告公司声称起诉我。
这时,来自各方面的消息都传递出一个准确事实——对方很快起诉,并且是北京电视台为第一原告。这令我不解,再了解果然如此,原告之二才是久久广告公司。同为上当受骗的北京电视台,莫非甘心让打着北京电视台大旗的骗子招摇撞骗,玷污了自己的声誉?当有人及时揭发出来,理应感谢才是,怎么能狗咬吕洞宾不知好人心呢?难道他们沆瀣一气,是另有其他原因?!
许多记者、包括北京电视台的记者向我揭开这个谜团:他们有着共同的经济利益。我这时才发现:“《广告人》行骗到几时?”只是一篇非常肤浅的暴露表面现象文章,而深藏的问题根源和本质,远远没有涉及。肯定有不可告人的金钱交易在捆绑着他们,一损俱损,唇亡齿寒。我决定继续追踪采访调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彻底弄清搞明。
我又找到那些被采访者,让他们提供愿意为我提供线索的会计,立刻有人说:“沈大爷,这老头特正派,他来剧组不久就与洪伟吵了两次,告诉他不能这样做账,要不我不干了!后来的会计听话也得到实惠,肯定不会说的。就找沈大爷。”
我迅速与这个政府机关的退休老干部联系上,他同意我来他家调查《广告人》剧组账目情况。《中国日报》记者曹敏不愿让我孤军奋战,他主动说:“伊夫,我陪你去,以后在法庭上也好多个证人。”
--去沈大爷家取证上楼前,我用手做个“V”字型,让同行的曹敏为我拍照。
沈大爷家在牡丹园,路上我不无担忧地说:“要是沈大爷怕惹事,不肯说怎么办呀。”曹敏说:“如果他不肯,咱们再找新的线索。别灰心。”上楼之前,让他给我拍照:“这张太有纪念意义了,来!”我用手做个“V”字型。后来,在官司没有完结前,我一直给采访我的媒体提供这幅照片(此书扉页上照片也是这幅)。
沈大爷听说我要了解洪伟在财务方面的问题,便背手在屋里轻轻踱步,然后转身看着我俩:“我要是讲出来,可不止他洪伟一人蹲大狱,副台长李道旭也跑不了!”我与曹敏惊喜地互望一眼。看来,我们继续采访是正确的。
说起《广告人》剧组,沈大爷激动起来:“我从没见过这么乱的剧组,也从没见过这么大胆的人。他们胆子是真大!什么都敢干!买假发票、做两本账、赞助电脑和空调不入账、偷漏税、乱打白条。我说这样不成呀,一旦查出来麻烦大了,我这晚节就不保了。他们呢,说没事,您甭怕,有副台长呢。是呀,副台长一张8万元的发票,拿来就报,分两次提走。”
--站在对弄虚作假非常气愤的沈大爷背后。
我们记录并录音。
“除了这位副台长,还给北京电视台其他领导贿赂吗?”
“有,还有一个小当官的,是主任。也没少给他塞鼓,我实在不敢再给他们弄虚作假了。坚决要求离开,幸好离开了。”沈大爷长抒一口气。
我也长抒一口气。我弄清的不仅是一个谜,而且是一桩腐败案例。曹敏建议我先不发表,而是将材料向有关部门反映,包括向北京电视台台长。
这一天是199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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