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美国的发行公司打算将张艺谋的《英雄》在上映时改名为《李连杰之英雄》。原因是挂了李连杰三个字作为片名,才有卖座的把握。
据说,张艺谋和这边的出品公司、制片人等都十分不满。这种不满可以理解,因为《英雄》的成功并非只因某一个人的力量,那是集体合作的成果。当中有李连杰的功劳,此外还有编剧、导演的心血、武术指导的努力,其他演员的合作和投入,现在只强调到李连杰
身上,对其他人来说,当然不公平。
但从这件事却可反映出另一些事实,值得我们深思和探索。第一,当然就是李连杰本人在美国的影响力。原来,他才是真正打入好莱坞市场的中国明星,起码在这一刻,周润发还不是,较接近的是成龙。但成龙的好莱坞片,总会有位西方明星当配搭。为什么?当然因为个人的号召力还未十足。
《李连杰之英雄》(Jet Li’s Hero),可以作为片名,也亏美国的发行公司想得出。这是哪一家公司呢?告诉你,它叫Miramax(米拉麦克斯),十分有名,从拍独立制作起家,鬼才昆汀.塔伦蒂诺就由这家公司一手捧起。而可以告诉你的另一点资料,是近年很多香港片说得到美国市场青睐,其实真正的买家,来来去去也是这一家Miramax。
徐克的《蜀山》和《黑侠Ⅱ》、钟再思的《天脉传奇》、还有周星驰的《少林足球》加上本文所说的《英雄》,买家通通都是Miramax。
但如果以为Miramax此举是帮华语片打开美国市场,那恐怕是一场美丽的误会。从过去几年这家公司对所买入的华人电影的处理手法来看,我断言,这家公司和这家公司那位大胖子老板,不是在帮我们中国人拍的电影,而是在害我们!
此话怎说?篇幅所限,明天再说端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