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空飞行
与其说是刘宇军认为陆川“抄袭”,不如说他对于《可可西里》这部电影有所不满,或者是不满意。至少看他的访谈是这个意思——请留意B29-B30版双方说法,看看你是何感想。
列位看官,在你第一时间听说陆川的《可可西里》被指涉嫌抄袭刘宇军记录片《我和藏羚羊——冰河从这里流过》,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这里我愿意贡献我的好几点反应:又一只《流浪狗》?或许真的有所影响?新片新剧要上所以炒作?有可能,都有可能……老实说,想像力实在有些贫乏,尤其是和后来几天里媒体的报道相比——陆川刘宇军两人的表情也被勾勒得相当生动,如果你是在google网站上寻求事件真相,你看到的这些报道不仅前言不搭后语,给人的感觉也是一个绝口不提一提火就大,另一个则一把鼻涕一把泪含冤待雪……想必陆刘二位也会觉得,自己的损失真是太大了。
外行要热闹,本无可厚非,但是热闹归热闹,总要人看得明白才好——这里顺便提醒一下,请务必关注今日本报的“大写/特写”版,本报记者采访了当事双方,读者至少可以读明白:刘宇军并未认定陆川就是抄袭,而是“像”“模仿”,而且刘宇军目前也并未将陆川告上法院。
为什么要告陆川?为什么要告一部获得多部电影大奖的电影?刘宇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做这个片子,是很多人心血的凝聚,其实不是我一个人的东西。这就是我为什么现在要来说的原因。”在这一大篇“讲述自己的烦恼”中,我老是觉得这句话好像抵得上几百句。以我庸俗的心态,更是给自己留点后路,总会咬定“炒作”不放松——但同时,刘宇军这句话、乃至他的所有话,他的委屈,或许也是一种苦衷。我没有看过记录片《我和藏羚羊——冰河从这里流过》,但不可否认,这部电影和《可可西里》一样有其独到的艺术成就,它们之引起受众对于可可西里、对于藏羚羊的关注,同样重要。
老实说,我这个读者就觉得,与其说是刘宇军认为陆川“抄袭”,不如说他对于《可可西里》这部电影有所不满,或者是不满意。至少看他的访谈是这个意思,而且这样看,事情是不是还要简单点?
其实我对于这桩公案最想说的是,即使陆川承认他之前看过刘宇军记录片,我觉得都可以理解。被人影响,被别人的作品影响,本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一个心里有点掂量的作者——不论是拍电影抑或从事其他行当,哪怕从别人那里借来一句话一份气场,自己心里都是明白的。网上列出两部电影的17处“相似”(一说20处)并不是所谓“证据”,那种相似大概就是相似,如此而已。根据律师说法,这桩公案亦有法律上的出口——《可可西里》和《我和藏羚羊——冰河从这里流过》都是根据同一事实来创作的作品,要界定之间是否存在剽窃的情况,就看被告方能否拿得出自己创作的证据。但是这恐怕不是“看权威鉴定”可以搞定的事情。刘宇军说,这事陆川心里最清楚,其实大家心里都很清楚,我所不能假设的问题是,一部获得多项国际性大奖的电影是抄袭之作——这等于说,大家都没有了雪亮的眼睛。那就太邪门了。●戴新伟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