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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审判员林涛宣读笔录:
笔录一:
时间:2010年4月8日上午
地点:中国铁路文工团说唱团
调查人:张峰、陈楠
被谈话人:杨某某、刘某某
代理审判员林涛宣读笔录:(接上条)问:您好。我们是西城法院民二庭工作人员,我院受理原告侯瓒、侯懿珊诉被告侯耀华、牛成志、郭晓小、刘一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今天就侯耀文死后其物品与本案有关问题做一个调查。
答:好。
问:侯耀文生前是否有演出涉及康德分公司。
答:该公司要侯先生做广告40万元,后双方商量先付侯先生20万元为还房贷,款收后侯先生去世。
问:您讲一下8万元定金的事情。
答:涉及一个演出,有个公司先给了侯先生8万元定金,后侯先生去世,演出没完成,公司要求退款,该演出是团里的演出。
问:上述两笔款是谁还的?
答:侯耀华。
问:侯耀文在团的生前个人物品情况?
答:是侯耀文的两个女儿领的,侯耀华没来。
问:侯耀文丧葬费的情况?
答:是总团弄的。
问:侯耀文的物品和钱款的领取情况?
答:分团没有,总团可能会有,具体不清楚。
问:关于纪念侯耀文艺术成就大型展演的情况?
答:艺术成就 是总团搞的,分团对侯耀文逝世一周年有搞过演出。
问:对于总团涉及的侯耀文遗物及钱款领取,我们需要向总团进行了解希望您能帮联系一下。
答:据我了解,侯耀文的钱款是分团的负责人员带着侯瓒、袁茵一起去总团办理领取的,遗物不清楚。
问:侯耀文个人生前物品是谁领取的?
答:文工团原在他处借用,属临时办公场所,侯耀文很少到办公室,其办公物品很少。2008年8月份,因文工团新领导需用该办公室,文工团通知过其家属,其有徒弟曾去过,拿过签到簿,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2009年11月份搬回二七剧场的现办公楼。具体情况由当时的负责人员做一个介绍。办公室的实际使用人是不固定的,有时打报告没地方就用这个办公室。
答:因办公室当时要腾用,郭晓小来办公室收拾东西,当时有好多人在,大家都认识郭晓小,所以就各忙个的,郭晓小拿走了四、五十本签到簿,具体谁通知郭晓小来的,不清楚。 18:20:01
问:关某在团的任职情况?
答:关某原是说唱团的书记,2010年3月1日退休。
问:谢谢配合,今天谈话到这,看笔录签字。
证人做如下补充:关于办公室使用,办公室是说唱团的,他不在时,我们也借用来写材料,谈话,接待上级考察干部等。关某曾带侯瓒来找我,想看郭晓小取走的物品的清单,但我翻了所有材料,当时都没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