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讯 “赵本山诉广州市两公司肖像权纠纷案”二审即将于本月26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昨天,赵本山的经纪人赵钢以及本案的三位诉讼律师在北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在阐明己方观点的同时正式宣布上诉。而在沈阳出席科诺杯足球赛新闻发布会的赵本山也表示:对方的做法就是一种侵权,这次一定要讨个说法。
2004年上半年,赵本山发现广州市花都巨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生产的东诺数码系列SVCD、SDVD机的产品外包装及广告彩页上印有自己的大幅照片。消费者在购买其产品时还会得到随机赠送的由广州市鸿翔音像制作有限公司制作生产的赵本山小品精选DVD。随后,赵本山以肖像权受到侵害为由将这两家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侵犯肖像权行为,在全国性报纸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共计人民币300万元。
2005年5月10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本山败诉,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赵本山不服判决,于5月27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正在沈阳的赵本山本人的态度十分坚决,他表示一定会将此案打到底,如果二审判决仍是败诉的话,他们肯定还会继续提出申诉,他表示诉讼中提出的赔偿金额并不是关键,他为的只是讨一个说法。记者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