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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认为陈冠希现身太迟 错过遏止不雅照流传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10:34 新浪娱乐
学者指出,传媒为了报道时事而刊登少量不雅照,不算侵犯陈冠希的版权 新浪娱乐讯 艺人不雅照在网上流出至今已二十六天,事件男主角陈冠希( 听歌)昨天才现身,高调声称已指示律师采取所需法律行动,保障各涉事人包括与其拍下亲密照片的女性朋友的权益。但有法律学者认为,陈的行动做得太迟,即使稍后陈向法庭申请禁制令,法庭也会考虑照片已广泛流传,未必一定发出禁制令,认为陈现身重申其保留追究版权的权利,只是“做比什么都不做好!” 其实照片最初流出时,只以零星数量逐日散布,但照片内容却轰动全城,但随着涉事人没有及时现身及采取相应行动阻截照片继续流出,数以百计照片通过互联网极速全球散布,继而有人将之复制成光碟出售,一发不可收拾。 港大法律学院助理教授张达明说,其实如版权持有人及早澄清自己拥有照片版权,则任何人继续复制或发布照片,均可能违反《版权条例》,可阻吓巿民或网民转载或下载有关照片,若巿民继续采取侵权行为,版权人即可采取法律行动。 申请禁制令未必成功 张指出,陈冠希澄清了版权人身份后,若再发现有网民大量发布或转载照片,他可向法庭申请临时禁制令阻照片流传,但因事隔太久,法庭审批临时禁制令申请时或会以照片其实已广泛流传为由,未必一定批出,“这么迟才出声,未必得到同情”。他认为若陈冠希及早现身,就可申请禁制令,阻止网民广泛流传照片。(鱼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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