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喧闹一时的富少李宗瑞迷奸案,台北地院昨天上午一审宣判,法官认定李宗瑞偷拍15人、性侵9人,强制性交合并执行18年6个月;李另被控偷拍女子部分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决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可易科罚金,两罪共判22年4个月,但因妨害秘密罪部分得易科罚金,因此两项罪名刑期,不得合并计算。此外,本案共12名被害女子向李宗瑞求偿,法官也判决李应赔偿12人30万元(新台币,下同)到255万元不等,共计应赔偿1425万元。
性侵30女法院认定仅9人
台北地院审理认为,其中有14名被害人未提告,虽有与李性交,但无法证明是否违反意愿。至于16名提告的被害人,法院认为,其中有7名被害人应是与李宗瑞合意性交,不是被下药性侵及迷奸。
另9名提告女子,法院认定是因酒醉遭李宗瑞“扛尸”回家性侵并偷拍,因此依9个乘机性交罪,判李宗瑞应合并执行18年6个月。
李宗瑞要上诉:争取无罪判决
到庭听判的李宗瑞得知判决结果后,当庭举手对法官说:“我要跟我的律师讨论。”李宗瑞委任律师亦表示将会上诉,争取无罪判决,也希望李宗瑞能获得交保。当初李主动投案,就是想要让这件事情告一段落,法官所认定的“有逃亡之虞”太过主观判断。
而台北检方质疑李宗瑞利用夜店生活特性,利用人脉布下天罗地网,将周遭可能上钩的女子统统吸引过来,再设局或乘机性侵并偷拍性爱影片,形成“权贵犯罪”概念的新犯罪形态,法院若仍以传统观点审理这类犯罪,未正视被害女子遭性侵后真实心理反应,恐难遏止相关犯行,因此决定上诉。检方指出,李宗瑞身受国内外高等教育,却倚靠父亲的社、经地位,滥用金权势力游走夜店,引诱被害女子误信其人品、情谊进而饮酒同欢,等被害人松懈心防,再趁机下药或将被害人灌醉,再带往住处性侵得逞。
受害女星吴亚馨方面认为判太轻
案发后,艺人吴亚馨因曾与李宗瑞交往遭到牵连,许多照片及性爱影片流出,吴亚馨不仅陷入低潮,演艺事业也停摆近一年。
吴亚馨经纪人周彦彤昨天听闻判决结果后表示,听起来蛮沮丧的,“唉,真不知说什么了。”问及吴亚馨事件过后的历程,周彦彤说:“她当然是辛苦的,这一年熬过来。”但周彦彤也说,这一切过去就是过去了,对当事人一定很痛,但吴亚馨一切往前看,“她已经打起精神振作,要展现一个重新开始的她,也安排拍摄全新宣传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