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钱卫华) 昨天,周杰的律师向市交管局提交复核申请,称周杰并未肇事逃逸,应由出租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或全责。
昨天上午,赶在提出申请的最后时限,周杰委托的北京邦盛律所律师谢会生等向市交管局提出了复核申请。
在交管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上,周杰一方做了很多标注,并在末尾连写三个“错错错”。其中,除对事故发生时间等基本事实提出异议外,周杰律师还要求对“出租车司机高某是否采取刹车措施”、“周杰弃车离开现场的性质”等提出异议,整个异议事项高达18项。
>>异议一
应澄清周杰没有酒后驾车
交管责任书认定:“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周杰酒后驾车。”
律师认为:“排除”和“不能认定”是两个意思。其中,前者是“没有酒后驾车”;后者是“有可能酒后驾车”。
律师称,交管部门不仅对周杰进行了酒精检测,还对周杰可能饮酒的活动场所及所接触的人员,包括事发后他离开现场时乘坐的出租车司机进行了走访调查,所有证据客观上都表明周杰在事发前没有饮酒。可朝阳交通支队作出的这一认定,造成公众对该事件的猜测。因此,警方应作出“排除周杰酒后驾车”的认定。
>>异议二
周杰的行为不属肇事逃逸
交管认定:事发后,周杰虽报警,但未履行保护现场、在现场等候处理的法定义务,弃车离开现场,属弃车逃逸行为。
律师认为:周杰不构成逃逸,认定逃逸与相关法规严重不符。
律师在意见书中称,事发后周杰以周姓名义报警,是因为接线员“并没有询问全名”。现场监控录像可证明,报警之后,周杰在现场等候近20分钟,直到救护车到达才离开。弃车,是因为车已撞坏不能开了,只能留在现场。
律师表示,在履行了保护现场、迅速报警、抢救受伤人员等法定义务后,周杰不是以逃避法律追究为目的离开事故现场,因此不构成逃逸。
>>记者追访
为何回家未作解释
周杰接受调查时称,事发后,他前往医院就医。但交管部门公布事故责任时表示,周杰当时并未前往医院,而是回家了,次日中午才赶往医院。
一名在一线执勤多年的交警表示,交通法规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若当事人因受伤需自行离开现场前往医院就医,应通知交管部门自己的就医地址,以便交管部门对事故展开调查。
事发后,周杰为何无视这一规定,匆匆赶回家中,并于次日才再次现身?
昨天,记者就此采访周杰律师。律师表示,他的意见均在申请复核的材料中,其余的无法作回应。
昨晚,记者通过手机短信向周杰的经纪人王剑歌提出,请她转告周杰并就此事作个回应,但截止晚10点20分记者截稿时,始终未有对方的消息。
周杰澄清撞车逃逸事件 称报警之后才离开现场近日周杰撞车逃逸事件再次将他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而事发之后周杰一直没有向媒体公开相关信息,但面对被撞伤子女家属道歉的要求,周杰在其博客上如此回应:“骂我逃逸,没良心,没人性!”他称车祸后,报警电话是他打的,“有这样准备逃跑的人吗?这还跑得了吗?”……[详细][周杰博客][评论] 周杰撞车事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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