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蝶》出事故造成一死三伤 “封口”逃避

2012年12月18日13:39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轩召强曾索狄报道

  昨日,本报报道了本月15日有剧组在车墩影视基地拍摄时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工作人员一死三伤的消息。记者昨日下午了解到,该剧组为开拍不久、陶宇佳和袁志博主演的谍战剧《刺蝶》,三名伤者昨日已经出院,而剧组也已暂时停工。

  剧组“封口”令人寒心

  事发当天,有电视媒体记者赶往松江当地医院采访时,发现除一人不治身亡外,三名伤者还在留观室进行治疗,“但不太愿意接受采访”。而本报记者昨日下午赶到松江区中心医院采访时,几名伤者已经不见踪影,而值班护士、医生均对此事“封口”。记者了解到,几名伤者伤势较轻,昨日已经出院。

  事故发生后,《刺蝶》剧组方面并未及时向外界公布相关情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以“不清楚情况”为由拒绝回应。但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该剧组已经停工,并已向警方报案,事故还在调查之中。而《刺蝶》剧组的相关负责人在微博上也停止更新,并拒绝记者的私信采访,还有曾在微博简介中自称“《刺蝶》执行制片人”的相关人士悄悄更换ID,删去了个人简介中有关《刺蝶》的部分。

  而事件的另一方——上海影视乐园(车墩影视基地)对事件目前也暂未作出回应。尽管事件已经发生3天,目前事故现场也已经四面被警戒线围起,但现场依然散落爆破痕迹,烧坏的衣服和灭火器随地可见。

  发生如此事故之后,无论是剧组还是拍摄地都三缄其口,着实让人心寒:出现演员伤亡,已经构成重大事故,制片单位、出品方必须承担责任。假若有关方面能对生命有多一份尊重,在安全防范工作方面多下点功夫,会出现如今的悲剧和无人承担责任的现象吗?

  片场“禁烟”有那么难吗?

  车墩再出拍摄事故,究竟是谁之过?记者昨天在广电总局网站上查询拍摄备案公示时,意外地没有查询到《刺蝶》的相关信息。也就是说,《刺蝶》很可能是违规操作:按照规定,电视剧在开拍前应先在广电总局备案,而《刺蝶》早在11月下旬就已开拍。当然,有业内人士透露,也有少数剧目开拍几日后再公示。而对于这一事件,广电总局方面暂未作出回应。

  另一方面,影视拍摄现场的安全隐患再度成为焦点。昨晚,同在车墩影视基地拍摄的另一剧组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当时剧组正在山洞中拍戏,因有工作人员抽完烟后未将烟头熄灭,导致山洞内部着火。由于当时那场戏已经拍完,大部分剧组工作人员已经撤离,只有少数场务还未离去,否则后果更加不堪设想。该知情人还透露,当死难者尸体被抬出来的那一刻,《刺蝶》的制片人当场晕过去。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事件反映出当下很多剧组安全意识的薄弱,影视基地的监督管理也存在漏洞。事实上,不仅影视作品该有“禁烟令”,拍摄现场同样应该有类似“禁烟条款”,尤其是在拍摄一些有爆破场面的戏份时,烟火应该是严格禁止的,更何况此次事故还发生在一个较为密闭的山洞。几年前张纪中担任制片人的某古装片,在拍摄现场就严格要求:由于武戏拍摄现场通常有很多易燃易爆物品,任何人在武戏现场都禁止吸烟,违者罚款。

  另一方面,事件也再度敲响警钟:眼下演员和工作人员的保障体系仍不健全,亟需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在国外,只要是进组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有详细完善的保险合同,但目前国内尚无相关强制规定,大部分情况下,群演和普通工作人员的地位仍然是不受保障的“临时工”,也是因为这样,发生事故后,剧组往往逃避承担责任。

(责编: Z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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