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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转移到了利亚姆的更衣室。他是乐队里惟一有自己专门的更衣室的成员,因为他摆弄吉他和练习唱歌的动静让其他人都接受不了。虽然墙角放了把木吉他,不过,这个房间看起来一点都不摇滚——看来他所有的装备都扔在桌子上了:七瓶“Volvic”矿泉水,三小盒绿色包装的口香糖,还有三个蓝色包装的,外加一些果汁和蜂蜜。
成功改变了利亚姆吗?“他开始经常喝醉酒。一连四五年都是那样,我就没见过他几次醒酒的模样。我不知道这是因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些荣耀还是怎么的,不过他好像一直都努力想要毁掉这一切,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比如,以前去美国巡演缺席那档子事。”
如果,你想用一件事情给绿洲(听歌)做个总结,那就应该是这个美国巡演的故事了。他们的第三张专辑,《Be Here Now》,在美国排行榜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于是,他们计划着做一次规模宏大的巡演,借此来征服美国市场。结果,利亚姆在机场接到了当时还是他妻子的帕特西-肯斯特(Patsy Kensit)的电话,就这样,他就忽然决定回去了,说自己还要找房子什么的。诺埃尔当时觉得有自己在就成,于是,巡演继续。面对媒体的追问,乐队还骂骂咧咧了好一阵子。后来,美国人民决定了,其实他们也没那么喜欢绿洲。总之,在征服世界的机遇面前,乐队竟然自己把那给搞砸了。“那就好像是,U2( 听歌)在那里演出,然后Edge说,‘对了,波诺(Bono)今晚不会来了,不过别担心,我会代替他唱歌的’,就是那种感觉。”
奇怪,不过似乎诺埃尔很喜欢拿U2来打比方。不过,仔细想想这也并非没有道理——如果说U2是眼下最专业,最一本正经的乐队的话,那这么多年以来,绿洲正好相反,应该说,他们是最没秩序,看上去最一团糟的乐队。“我想,人们因为我们最终坚持了美国巡演的事情而更喜欢绿洲了,我们到了美国,也做了人们差不多都会做的事情——我们喝了不少酒,说了不少不该说的话。他们喜欢我们,因为我们那次没能取得成功,但我们却毫不在意,还是乐此不疲地继续着美国巡演。”但那次美国巡演还是给诺埃尔好好上了一课。在那之前,他一直觉得,因为自己是乐队的灵魂,所以,主唱只不过是个陪衬而已。但自从那次自己不得不代替利亚姆唱起歌来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大多数歌迷都是冲着听歌来的,他们也只会盯着利亚姆一个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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